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零零四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1第三章监事会会议制度....................................................................3第四章监事会议事程序....................................................................3第五章监事会决议的执行................................................................4第六章附则........................................................................................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运作,确保监事会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第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第五条本文中的“股东”是指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授权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单位。第二章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第六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由河南省交通厅委派,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主席为监事会召集人,由河南省交通厅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第七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河南省交通厅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或代表公司依法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提起诉讼;(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五)根据对公司实施监督检查的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六)列席董事会会议;(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八条监事会每年对公司定期检查一至二次,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地对公司进行专项检查。监事会每次对公司进行检查结束后,应当及时作出检查报告。检查报告的内容包括:(一)公司财务以及经营管理情况评价;(二)公司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评价;(三)公司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四)其他河南省交通厅要求报告或者监事会认为需要报告的事项。检查报告经监事会成员讨论通过后,由监事会主席签署报河南省交通厅。第九条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听取公司负责人有关财务、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汇报,在公司召开与监督事项有关的会议;(二)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三)核查公司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公司负责人作出说明;(四)向财政、工商、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和银行调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第十条监事会主席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二)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三)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四)应当由监事会主席履行的其他职责。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其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第十一条监事会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四个月内做出有关公司过去一年的工作报告,并报送河南省交通厅,内容包括:(一)公司财务的检查情况;(二)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河南省交通厅决议的情况;(三)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