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及市县“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将农村“空心房”整治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全面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进一步促推2019年脱贫摘帽,助推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以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农村环境大治理、生态大修复、用地大集约、面貌大改观,着力把农村建设成为“规范有序、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幸福家园。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户、危房改造对象户旧房拆除率要达到100%,危及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危旧房应当全面拆除到位;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区域内的“空心房”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魅力宜居村庄等重点片区的“空心房”全面拆除到位;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全覆盖,并严格依照规划审批农民建房用地。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维护权益。遵循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必须拆旧”政策,依法依规拆除农村“空心房”,充分考虑农村住房的改革,对拆除“空心房”、退出宅基地复垦适当给予补偿,拆除“空心房”后的宅基地依照村级规划和“宜耕则耕、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等原则进行开发利用。(二)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坚持高位推动和整体联动相结合,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村主体、群众参与、利益共享机制,动员村民积极投身农村“空心房”整治,共享整治成果。第1页共6页(三)规划先行,统筹协调。以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加快推进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两规合一”,实现村级规划全覆盖。通过村级规划统筹引导土地利用、村庄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工作。(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全面摸清“空心房”底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和时序安排,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大拆大建。三、整治内容(一)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和避灾避险搬迁对象户的“废旧房”;二是危及农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危旧房”;三是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区域内的“空心房”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魅力宜居村庄等重点片区的“空心房”。(二)实行“四个纳入”。一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危房改造和避灾避险搬迁对象户的“废旧房”;二是“一户两宅或多宅”、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的“危旧房”;三是长期无人居住、无人管护或无合法继承人的空房、杂房,废弃的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生产性用房等“闲置房”;四是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本人自愿拆除的“零散房”。(三)做到“五个到位”。一是对纳入整治范围的农村“空心房”整治到位。对弃之不用的“闲置房”,易地扶贫搬迁户、危房改造对象户的“废旧房”、影响公共安全的“危旧房”予以拆除。二是对整治退出的地块,按照村规划开发利用到位。坚持“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原则,对面积较大、土壤肥沃、灌溉条件较好的,复垦为耕地;面积适中、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作为村民建房点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用地;对面积较小、不宜耕种和建设的,作为绿化用地。三是对拆旧后依照村规划可以重新建房的要监管到位。引导鼓励集中建房,严格控制零散建房,全面推行按图建房,在农民自愿、方便生产、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引导村第2页共6页民到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建房。四是农村违法建房专项整治到位,着力解决农村建房“散、乱、空、大”的问题;五是对整治后的村庄长效管理到位。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绿色村庄”“最美庭院”“改善农村人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