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子镇英雄村柏松树组通组通户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一事一议)庙子镇英雄村柏松树组通组通户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根据XX县区农监办《关于庙子镇英雄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请示的批复》([2011]15号)文件,经村两委研究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项目概况我村道路硬化项目建设,全长2117米,设计组内主干道路面宽为3.5米,通户2米至2.5米,总面积7400平方米,该项目涉及我村1个组80余户,276人,项目完成后,可解决项目区276人的通外难问题。二、施工单位经3月14日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英雄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由杨晓承建施工,并与其签定施工合同(施工合同附后)。三、资金筹措情况英雄村道路硬化项目总投资58万,群众筹资2.65万元,筹劳4510个工日,筹劳折资90200元,申请财政补助资金58350元,村集体投资及社会捐助和其他投资404950元。四、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五、项目负责人及其职责负责人:陈常绪工作职责是。项目施工组织协调,工程质量把关。六、施工监督质量及其职责施工监督员:李国强工程职责是:重点监督施工质量贾来福孟宪臣XX县区庙子镇英雄村村民委员会2011年5月20日施工合同甲方:英雄村委会法人代表:陈常绪乙方:杨晓英雄村柏松树组2.5公里道路硬化工程一事,经甲方英雄村委会,乙方杨晓,以下简称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制第1页共2页定以下各项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原则。一、总工程量以黄柏岭公路口至刘家止路面要求为3.5米宽,厚度为20公分,庙岭至张遂平家门前宽为3米,厚度20公分,柏松树组内主干道为3.5米宽,往各户铺设为2米至2.5米,厚度为25公分。二、工程造价每平方米为74元,总平方按工程结束后实核数量为准,核算该工程总金额含税由乙方负担。三、质量要求路基平整,硬化厚度均匀,沙石、水泥配比按标准,养生切缝及时。四、工程款该工程属专项工程,待上级拨款到位时,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剩余款额下年还清。以上条款一式两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甲方:英雄村委会法人代表:乙方英雄村十组群众代表:监督单位:英雄村民监督委员会代表: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