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建文〔2018〕7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和系列决策,紧紧围绕保障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基本需求,切实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查处和整治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农村危房改造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扎实做好2018—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收官”工作,助力我县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二、治理范围对全县2012年以来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政策规范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涉农资金检查、审计等移交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整治项目审批、危房鉴定、项目验收、资金监管、档案和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治理重点(一)看计划分配,查任务落实,专项治理改造任务进度滞后问题。1、下达任务未按年度时限完成,进度滞后;2、资金“趴窝”。(二)看资金账目,查资金去向,专项治理资金监管不严、拨付不规范和使用违规问题。1、借危房改造之名收取农户押金、保证金、拍照费、手续费,不顾农户意愿强制搭车服务(收费)问题;2、将补助资金违规用于危房改造之外的其他项目等挤占、挪用问题,将危改补助资金作为涉农资金整合后未解决相应户数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第1页共5页3、不经验收即拨付资金问题,验收1个月甚至几个月之后资金仍未拨付等不及时问题,拨付到户资金低于当年补助标准等不足额问题,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未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问题;4、虚报改造任务、重复改造、冒名顶替等套取骗取、冒领补助资金问题;5、其他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三)看农房信息,查身份证明,专项治理对象认定不准问题。1、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符合补助条件,没有优先解决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农户危房改造问题,甚至弄虚作假、优亲厚友;2、危房改造对象不是4类重点对象(2012年-2015年上半年为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5年下半年-2017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2018年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扩大补助范围,将不是贫困户的纳入补助对象;3、用虚假身份信息虚报和骗取补助。(四)看档案资料,查审批流程,专项治理鉴定不准、审批不严问题。1、危房改造对象的房屋没有经过危险性评定,自行确定改造等级,降低和提高改造等级;2、没有严格执行“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镇审核、县批准”审批程序,评议公示不到位,审批程序不到位;3、将不符合条件的改造对象纳入补助范围,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五)看改造现场,查验收资料,专项治理验收不到位改造不达标问题。1、农户房屋竣工,镇(区)未组织逐户全覆盖验收问题;2、未落实以农户自建为主的政策,违背农户意愿,统一指第2页共5页定施工队伍或统一建设等强制服务,统一建设的不履行招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问题;3、改造后的危房达不到质量安全标准,存在房屋开裂、水电未通、地面未平整、卫生厕所没有配备问题,只进行单纯的装饰装修等与住房结构安全无关的“面子工程”问题。(六)看一户一档,查信息录入,专项治理档案资料不全、信息录入混乱问题。1、一户一档档案资料整理混乱,缺资料漏项目,甚至有造假行为;2、信息录入不完整、不及时、不准确,信息系统填报错误,家庭收入、改造原因、危房等级、改造方式、房屋结构、面积等存在与实际不符和错漏,信息档案与农户纸质档案不一致,农户房屋改造图片信息雷同。(七)看问题线索,查整改销号,专项治理虚假整改问题。2012年以来省纪委、审计等相关部门移交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检查督办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工作步骤(一)全面开展排查(2018年8月)。对照治理重点,各镇(区)对2012年以来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