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做好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区安委会《关于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安委会、市民政局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主线,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努力健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全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质量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二、主要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扎实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一)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推动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推动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形成部门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第1页共5页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1.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对照《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检查指标》,进一步筑固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构,压实工作责任。依据《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加强督查检查,防范和化解养老机构领域重大风险,不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2.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拓展数据核对范围,强化数据信息共享,持续加强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服务日常督查检查和长效监督评价工作,完善社会救助核对机制,引导全社会关注救助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救助管理服务阳光透明,切实守住安全底线。3.加大对各殡葬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是区龙头山陵园、各镇(街)公墓、骨灰堂等祭扫点节日的祭扫管理,制定完善殡葬领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二)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消防安全责任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并逐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配备、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等是否按照规定落实;电气设备、用电线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和性能状况检查是否及时到位并记录;管理人员、服务对象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和遇有情况的处置方案措施等是否落实。2.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备案许可。会同区住建局,各镇(街)为养老机构做好消防备案服务工作,推动养老机构备案工作依法尽快办理,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率达100%。结合实行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契机,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第2页共5页理水平。加大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各殡葬设施点,同步做好消防安全的排查整治工作。(三)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质量水平。1.严格落实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