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团委、高校团委:为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大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大中学生的感恩意识和自强意识,引导大中学生感恩自强,艰苦奋斗,积极投身“两个加快”的伟大实践,受李嘉诚基金会资助,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将继续开展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的有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学生感恩行动”以感恩、感悟、服务、奉献为宗旨,让大中学生感悟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地震灾区及受灾学生的关心、帮助和扶持,用实际行动服务灾区和回馈社会,把感恩自强转化为建设家乡的实际行动,为四川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做出积极贡献。二、活动主题感恩自强放飞希望三、活动内容“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由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教育厅、中国教育电视台、四川省学生联合会共同主办,由在校大中学生自主策划和组织,2010年组建100支团队在暑假集中赴灾区开展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服务灾区、服务人民。1、帮助地震灾区残疾人提高生活质量及社会地位的计划2、帮助受灾地区重建的计划3、针对灾区居民开展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计划4、有助于灾后恢复重建的社会调查计划5、其它与灾区恢复重建有关的计划四、活动要求1、“学生感恩行动”项目申请的基本条件:有志服务于地震灾区的四川省高校在校大学生和地处地震重灾区的在校高中、中职学生,身体健康,成绩优良,诚实守信。已接受国家或社会资助的灾区学生优先。2、“学生感恩行动”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每支队伍至少5人,每个团队必须有1名大学生骨干担任联络员或1名辅导老师带队;参与项目学生必须购买相关保险;申报的计划周期应在半年以内,且社会实践服务时间不得少于一五天;四川团省委建立“学生感恩行动”专题网站,受助团队须及时上传活动信息;受助团队须签订承诺书,计划完成后须按要求提交项目报告。3、“学生感恩行动”不下达申报指标。本科高校可申报5-8支,高职(专科)学校可申报1-4支,高中、中职学校可申报1-2支;“学生感恩行动”校内申报工作由学校团委统一组织,申请团队根据《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申请表》格式及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经学校初评后,以学校为单位(中学、中职以市州为单位)将申请表报团省委学校部。4、团省委、省教育厅和李嘉诚基金会共同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项目经评审委员会同意,教育部、李嘉诚基金会审核后,将资助“学生感恩行动”的项目名称和预算下达到各有关高校和市州团委,市州团委逐级下达到高中、中职学校。“学生感恩行动”的资助标准为高校团队10000元/支,高中、中职团队5000元/支。五、时间安排1、4月中旬,下发《关于做好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大中学校开展宣传,组织学生策划和制定相应活动方案。2、4月30日—5月20日,各学校团委统一组织校内评审,产生校内推荐项目,并将推荐项目的《李嘉诚基金会捐助四川地震灾区“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三份)报送团省委学校部。3、5月10日—6月1日,团省委学校部根据申请项目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和预期效果等综合条件,对各大中学校推荐申报“学生感恩行动”项目进行逐一评审,报李嘉诚基金会审定。批准的项目及经费下达到各有关学校。4、6月10日—8月30日,举行出征仪式,进行省级培训,活动全面开展。学校按照审批的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并注意收集活动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10月一五日前,以学校为单位(中学、中职以市州为单位),将活动总结报送团省委学校部。5、11月上旬,召开总结会,评选优秀项目,予以表彰,并汇总编辑成册。六、工作要求1、各市州、学校团委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学生感恩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要督促各项目组及时总结,收集典型案例和感人事迹,在项目结束后,提交报告时一并报送。2、各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