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7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申请人名称:申证食品品种类别:乳制品申请生产食品申证单元:生产场所地址:审查日期:年月日使用说明1.本审查记录表适用于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中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生产场所核查。2.本审查记录表分为:申请材料审核和生产场所核查两个部分共37个项目。对每一个审查项目均规定了“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的判定标准。3.审查组应按照对每一个审查项目的审查情况和判定标准,填写审查结论。4.“审查记录”一栏应当填写审查发现的基本符合和不符合情况。一、申请材料审核序号内容审查项目判定标准核审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法律依据审查方法审查结论审查记录1.1组织领导1.申请人治理结构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工作。制度规定了该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职能,符合;制度对质量安全工作负责人规定不清楚,基本符合;制度未规定质量安全工作负责人,不符合。1.申请人治理结构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工作,有任命书,应明确规定质量安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权责明确。2.质量安全负责人应熟悉食品及乳制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应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代表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1.《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2.《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查看文件、现场提问□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1)2.申请人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申请人有明确的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符合;有机构和兼职人员1.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和专门质量保证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2.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设备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有相关记录。3.质量管理机构必须能独立行使不合格产品的否决权。4.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2.《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第二条中(一)3、(五)1。查看文件、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记录□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2)序号内容审查项目判定标准核审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法律依据审查方法审查结论审查记录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基本符合;无机构和人员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符合。或初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熟练掌握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应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5.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1.2质量目标申请人应制定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有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符合;质量安全目标不明确,基本符合;无质量安全目标,不符合。企业制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量化合理的质量目标及具体的实施办法。《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查看文件、相关记录□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3)序号内容审查项目判定标准核审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法律依据审查方法审查结论审查记录1.3管理职责1.申请人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等情况的管理制度。制定了管理制度,并规定各有关部门质量职责、权限,且内容合理,符合;规定的内容不全面,基本符合;没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或制定了部门质量管理制度但内容不合理,不符合。1.企业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质量职责、权限,并符合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国质检食监〔2009〕437号)第二章中有关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2.组织架构中相应的部门或人员的设置应合理,职责、权限应明确,重要工段设定相适应的生产、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及岗位责任。3.企业应有部门负责销售管理记录职责,如实记录销售的乳制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4.企业接受委托加工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委托企业应当在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品种范围内与委托方约定委托加工协议,并向所在地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委托加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