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2011届毕业生就业问题答疑根据往届毕业生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及毕业生离校后可能遇到的一些情况,我们以问答形式归纳、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同学们提供一定的帮助。1、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什么时候上报?答:按照教育厅的要求,学校的就业计划于6月中旬上报教育厅,经审核同意后开始打印《就业报到证》,因此要求已签约的毕业生在6月10日前把“就业协议书”交至学校就业招生指导中心。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科毕业生,原则上派遣回生源地人事局。6月10日以后签约的毕业生,可以继续办理签约手续,但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时间要根据签约的具体时间以及教育厅的安排,原则上安排在7月1日以后,视实际情况而定。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什么时候发放,在何处领取?答:《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将于毕业生离校前的1-2天发放,在学院学工组领取。3、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答:《就业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列入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就业报到证》的作用是:《就业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的依据;《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入编的依据;《就业报到证》是办理户口迁移、人事档案转接等手续的依据;《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计算工龄、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因此,毕业生对《就业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如《就业报到证》遗失,毕业生须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71-3859813)申请遗失补办,获批准后予以补发。4、结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如何办理?答:结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如单位不同意接收将作自动取消;如单位愿意接收,请将单位同意接收结业生的意见报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批准后予以办理《就业报到证》,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的结业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回生源地就业的《就业报到证》(在学历栏上注明“结业生”)。5、结业生离校后获得毕业证如何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答:如结业生毕业后获得毕业,请凭毕业证原件到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报到证》。6、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该如何办理档案、户口手续?答: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学校按具体签约单位的情况,将毕业生档案寄至相关部门。根据档案寄送有关规定,不允许毕业生自己带走档案。对已签约的毕业生的户口,学校将统一办理《户口迁移证》,离校时将发至毕业生,毕业生必须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移证上的“户口迁往地址”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会给自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不同性质的用人单位,其档案、户口接收单位会有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对于国有性质的用人单位录用入编的毕业生,如签约中直、区直、地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具有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国有企业,学校将其档案转至用人单位。(2)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寄送县级人事档案主管单位。(3)对于民营、外资等没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企业单位聘用的毕业生,其档案、户口不转至用人单位,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托管地点:①托管在就业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代理机构,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②托管在生源地的人事主管单位,报到证、档案、户口均派遣回生源地。人事主管单位参见《省、直辖市、自治区毕业生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办理程序是:毕业生于6月1日—6月10日从学校就业网“下载专区”中下载《广西大学2011届毕业生档案、户口转出调整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交到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③毕业生要求将档案转到用人单位,而将户口迁回生源地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开到生源地的人事部门,毕业生离校时人事档案暂时不寄出;毕业生落户后,再通过改派程序办理新报到证将人事档案迁往用人单位。办理程序是:毕业生于6月1日—6月10日从学校就业网“下载专区”中下载《广西大学2011届毕业生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