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中理性沟通的可能性一,前言近二十年来,\"公共领域\"问题获得知识分子的高度重视。许多关心中国未来发展的人,都想了解现代西方国家生气蓬勃的公民社会是如何产生,以及中国如何才能建立一个同样生机盎然的公民社会。大家关注的焦点包括:形成公民社会的历史条件、现代公民社会的类型、维系公民社会成长的条件、以及公民社会的积极功能等等。这些关于公民社会具体问题的讨论,当然有助于我们思考抽象性的公共领域问题。但是公民社会毕竟不完全等同于公共领域,而知识分子所关心的公共领域也有许多理论与实践上的课题值得进一步探讨。公共领域值得探讨的课题之一是\"理性沟通的可能性\"。简单地说,我们经常假定公共领域是一个由自由平等公民互动所构成的空间,而他们主要的互动方式则是理性讨论与沟通。虽然意见的不同也会使他们产生争辩或对抗,但争辩对抗仍然不脱理性的诉求。可是从理论上讲,现代公共领域的特色是以价值多元主义为基础,在一个多元价值的公共领域中,抱持不同价值信仰与意识形态的人能否进行理性沟通,却不无疑问。更重要的是,就我们的实际经验来看,社会中不同价值信仰的人往往坚持己见、不屑与相反意见者进行沟通。他们实际上还会以极不宽容、极不友善的态度攻击对手、诬蔑对方,使任何理性讨论的空间都压缩殆尽。近几年来在中国大陆所谓\"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论战\"、以及台湾社会的\"统独论战\",都有许多超乎理性沟通范围的现象出现,像是人身攻击或挟怨报复。这些现象似乎可以说明公共领域中的理性沟通,并不是轻易就能达成的事情。正因为不管在理论上或实践上,公共领域能够体现理性沟通的可能性存在许多疑问,所以我们才有必要深入反省这个问题。具体地讲,我们必须厘清几个问题:(一)理性沟通与公共领域是否有必然关联?公共领域在本质上是否为一个支撑理性互动或预设理性行为的领域?(二)如果前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公共领域的互动者经常出现不理性或拒绝沟通的情形?为什么即使进行理性沟通,人们也不必然获得共识?(三)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公共领域中意见纷歧的现象?如果分歧的意见始终无法整合或达成共识那么公共领域所以存在、所以称为\"公共\"的基础是什么?在下文的讨论中,笔者首先以汉娜?鄂兰(HannahArendt)与哈伯玛斯(JürgenHabermas)的理论为根据,分析现代公共领域的特性、以及理性沟通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接着,我们将以伯林(IsaiahBerlin)、葛雷(JohnGray)的论述为例,说明价值多元主义这个因素对理性沟通所构成的挑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英国多元主义思想家的著作里,价值多元主义并不否定客观主义与价值的普遍性;但是在中文的语境中,价值多元主义几乎必然与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划上等号。这个差别使我们了解理性沟通的真正挑战是来自激进的多元主义思想,而不是温和的多元主义。本文在结论中将尝试说明公共领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成为所有公共型知识分子相互沟通、相互较劲的场域。二,公共领域的特性当代西方关于\"公共领域\"(publicsphere)或\"公共空间\"(publicspace)的讨论,以汉娜?鄂兰与哈伯玛斯为最重要的理论泉源,而两者之间又有一定的关联性。本节先以鄂兰的论述为根据,说明公共领域具有那些特性,下一节再以哈伯玛斯的\"理想言说情境\"(idealspeechsituation)为本,剖析公共领域的理性沟通具备什么\"对话伦理\"。鄂兰的公共领域概念经常被人称为\"古典型的公共领域\",这是因为她援引的理论资源来自古希腊的政治经验。鄂兰说:\"公共\"(thepublic)乃是与\"私人\"(theprivate)相互对立的一组概念,而最早的\"公共/私人\"二元对立体现在古希腊的城邦生活。古希腊人视城邦(polis)为自由公民活动的领域,而家庭(household)则是一个以自然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领域,这两种生活秩序之间存在着某些显著的差异。首先,\"所谓政治的──就是说生活在城邦之中──乃是表示任何事情都应该透过言语与说服来决定,而不是用武力及暴力决定\",用暴力或强制力解决问题是\"前于政治\"(prepolitical)的处理方式,只该存在于外邦蛮族,不是希腊文明所认可的生活方式。相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