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业公司投资工作方案县是享受国家西部政策延伸县份之一,是省道地药材主产区,其主产药材——商洲枳壳、三湖陈皮、车前籽、黄栀子等,在全国药材市场上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中药材gap种植技术及其加工产品的营销能力,在省处于领先地位。广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集药品研发、生产及药品医疗器械营销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医药企业、上市公众公司,是XX省首批通过“双高”认证的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其中药饮片生产基地,是当前国内规模最大、起点最高、品种最齐全的国家中药饮片gmp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也是国家第一批实施中药饮片gmp认证的三家试点单位之一。4月12日—14日,广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先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许冬瑾女士,副总经理邱锡伟先生,率代表团莅XX县区专题考察药材生产,并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座谈。双方一致认为,“药业”XX县区在中药材产业化开发上,各有优势,合作空间广泛,合作前景美好。要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致力于延伸中药材种植、加工、营销产业链,联手打造能够影响国内、辐射国际的、具有南方道地药材特色的中药产业航母。通过这次考察洽谈,广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将在县投资开发中药材产业,包括建立“公司+农户”式的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饮片等中药材下游产品加工基地,以及中药材及其加工产品物流中心。县委、县政府表示,要全力支持、配合“药业”在我县投资兴业,在中药材采购、供地、税收等方面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关于建立稳固的“公司+农户”式的中药材种植和采购机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遵循市场运作的前提下,县委、县政府全力协助“药业”在县建立稳固的“公司+农户”式的中药材种植和采购机制。(1)关于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药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可以在县建立形式多样的中药材种植基地。一是自主建立中药材基地。“药业”在县内自主建立中药材基地,由县政府第1页共4页协调供地,并在土地租金、租期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二是采用“公司+农户”的形式联手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采用我县已成功运用的“订单农业”形式,由“药业”赊销种苗(种子)、提供技术指导、订立保护价的产品回收合同,县委、县政府运用必要的行政推动+市场经济手段,促使县内药材种植户与“药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种植基地。(2)关于建立稳固的中药材采购机制。县地产药材丰富,为了防止恶性竞争,在遵循市场运作的前提下,县委、县政府协助“药业”与县内药材种植户建立稳固的药材采购机制,以保证“药业”在建立的加工基地的原料供应。一是运用必要的行政推动+市场经济手段,协助“药业”用“订单”形式采购县内中药材。二是在“药业”加工基地投产后的前两年内,县政府对县内销售给“药业”的药材种植户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以提高“药业”的药材采购竞争力。三是“药业”加工基地投产并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由县国税局提供采购原料药的法定收购凭证。具体操作办法,由县税务部门与“药业”商定。二、关于企业用地的特殊优惠政策1、用地安排。经双方现场堪察,县政府选定两块土地供“药业”使用。其中原第二玻璃厂(面积约110亩),由县政府划给“药业”作为中药材加工厂用地。箱包城对面、新中学右旁水田(面积约200亩),由县政府征用为“药业”物流中心用地。两块土地之间还留有200亩左右水田,预留为“药业”今后的发展用地,县政府三年内不会安置其它企业用地。具体用地安排详见附图。2、对土地出让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县委、县政府认为,“药业”作为当前国内最具规模和实力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到投资兴业,必将推动县中药材产业化发展,同时带动货运、餐饮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对上述两块用地的出让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其中原第二玻璃厂(面积约110亩)为“药业”工业用地,按土地现状实行零价出让(地面上建筑物由县政府负责拆迁),报地费(1.1万元/亩)由“药业”承担。箱包城对面水田(面积约200亩)为“药业”商业用地,按土地现状8.04万元/亩(含征地费、报地费等)出让(为符合国家第2页共4页土地政策,先采取招拍标方式出让,多出于8.04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