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定重点村退出工作方案XX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重点村退出工作方案根据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二五”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工作的通知》(鲁扶贫办发〔2015〕4号)和《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机制的意见》(鲁扶贫办发〔2015〕5号),为鼓励贫困人口、贫困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制定严格、规范、透明的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标准、程序、核查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为统领,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自我发展能力为途径,以正面激励为导向,充分调动市县乡村工作积极性,确保贫困人口和全省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准扶贫。打牢建档立卡工作基础,落实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针对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坚持分级负责。省制定统一的退出标准和程序,督促指导,登记备案。市审核把关,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县级汇总数据,甄别情况,具体落实。确保退出工作有序推进。坚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工作流程,切实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脱贫真实,第1页共4页数据准确,档案完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要实行民主评议,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持正向激励。各镇(街道)按照签署的脱贫攻坚责任状,制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及退出时间表,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列为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内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后,扶贫政策在一定时间内继续予以相应支持,确保稳定脱贫。(三)总体目标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机制。以走在前列为目标定位,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为核心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通过切实有效的扶持,确保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省定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摘帽。在脱贫进度上,2016-2017年两年全部完成脱贫任务,2018-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二、退出年度目标任务贫困人口退出目标。2016年完成11000人的脱贫任务,2017年完成9592人的脱贫任务,确保2017年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2018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三、标准程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有安全住房、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为主要衡量指标。贫困户退出由村民小组提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步名单,村民委员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道)人民政府。镇(街道)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镇(街道)贫困户退出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在村内公告(公告期5天),并逐级报市、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第2页共4页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享受有关扶贫政策扶持,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按照"总量控制、进出平衡"原则,对新增加和返贫的贫困户,要及时纳入,做到应扶尽扶,实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四、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县负总责、镇(街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工作。县扶贫办要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协调有关方面组织调查核实、公示公告、备案管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发改、财政、统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推进。(二)认真落实政策。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