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市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水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二)基本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围绕水利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水利建设、改革和发展之中,推动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坚持深化改革、不断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水利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水利实际。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增强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实效性。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水利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三)工作目标经过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水利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水利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形成比较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使水利行风政风进一步改进,人民群众对水利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二、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适应水利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二级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勇于创新,各负其责,努力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任务。(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1.局党组(各党支部)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党支部)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2.党组(党支部)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本工作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水利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3.纪检组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加强组织协调,作出具体安排,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二)扎实推进反腐倡廉教育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1)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完善党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