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消减实施方案********住宅小区燃煤锅炉拆除专项煤炭消减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最大限度消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全市燃煤锅炉改造步伐,改善XX县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政府关于XX县区燃煤锅炉改造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改善环境,保障健康,促进发展为目的,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改造,有效改善XX县区大气环境质量。(二)总体目标。对全市住宅小区现有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热力公司集中供暖、拆除等改造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要求我局消减煤炭消费2万吨的目标,努力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二、主要任务和时限要求(一)主要任务。市区范围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家属院、居民住宅小区、中直单位基地的燃煤锅炉均为改造对象。必须采用天然气、集中供热、热源泵或其他方式的清洁能源或准清洁能源,消减煤炭消费2万吨。(二)时限要求。2014年7月11日至2017年12月30日。三、配套政策本着“单位改造、财政补贴”的原则,对市区相关单位家属院及居民住宅小区燃煤锅炉改造工程,争取财政、发改、环保等部门支持相关资金投入,享受现行锅炉改造补助政策,小区居民适当集资。四、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全市燃煤锅炉拆除改造,专项煤炭消减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阶段(2014年8月1日—11月1日)。成立领第1页共3页导小组,明确职责,通过送达限期改造文件、公告、召开锅炉改造动员会、签订改造目标责任书等形式,进行广泛动员宣传,督促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或个人自觉进行锅炉清洁能源改造,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作出贡献。(二)推进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7年11月1日)。住宅小区燃煤锅炉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通过2年6个月的推进,使所有签订责任书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或个人完成燃煤锅炉改造。1、2014年11月—2015年3月,会同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对辖区所有居民小区燃煤常压锅炉进行摸底和对接,3月10日-3月20日下发常压锅炉限期改造通知或公告。2、2015年4月—2015年10月,完成第一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消减煤炭消费1万吨以上。3、2016年4月—2017年10月,完成第二批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消减煤炭消费1万吨以上(10吨以下燃煤锅炉应全部改造结束)。4、超期未完成改造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请示市政府由相关单位强制拆除燃煤锅炉。(三)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1日)。对全市住宅小区燃煤锅炉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无燃煤锅炉使用,总结经验,制定长效机制。五、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一)组织机构成立XX县区居民小区燃煤锅炉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居民小区燃煤锅炉改造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伟同志兼任。(二)责任分工1、局办公室。负责与市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燃气公司、热力公司等部门的沟通,给予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作指导与资金、政策支持。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配合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工程,负责燃煤锅炉改造环保资金的申请和落实工作。第2页共3页2、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居民小区燃煤锅炉拆改日常工作,调查摸底、上报下达、数据统计、总结汇报、台账建立等工作。3、局执法大队。负责文件送达、公告发布、责任书签署、对单位小区拆改进度督促检查等工作。六、相关要求(一)协同配合,全面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燃煤锅炉改造工作,定期召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局办公室为全市锅炉改造工作的牵头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牵头部门的协调和部署,依照职责协同作战,有序推进改造。(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采取召开座谈会、发布通告等形式大力进行宣传动员工作,责任要分配至居民小区,做好入户宣传工作,积极争取各锅炉使用单位的理解与支持,为燃煤锅炉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积极支持和配合锅炉改造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不服从锅炉改造的单位及个人要公开曝光。(三)严格执法,强制拆除。对拒绝实施燃煤锅炉改造的单位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