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秩序为重点,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各种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各中小学校营造管理有序、防控有力、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使学校安全和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任务、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纪检书记李彦胜兼任,副主任由上述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三、工作步骤和任务20*年综合整治工作从5月11日开始到6月末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为启动阶段。工作内容:1、各相关部门成立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学校及周边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结合各部门职能,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3、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迅速形成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第二阶段。5月16日至6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内容:1、加强校内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要严格排查校园内各种安全隐患,对危旧建筑、用电线路、违章用第1页共4页电、危险物品处理、学生食品来源、食堂卫生等进行重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加强对门卫值班、询问和巡查的管理,认真执行来人来访登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学生食堂卫生和学生宿舍拥挤、脏乱等问题;严格整顿办学秩序,对消防、城建等手续不规范或不健全的学校基建项目,依法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对逾期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强化对教育从业人员管理,严把进口关,做到安全用人;学校切实增加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扭转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的局面。2、集中力量,整治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由交警部门负责在各中小学校门前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安全标识;在位于城市交通主干道的学校门前设置限速标志和“护校岗”,增派警力,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各学校要搞好校门前交通隐患的排查,安排值班教师担任交通协管员,协助维持校门前的交通秩序。3、重点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消防部门要把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教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的场所和楼梯、楼道、安全疏散通道等作为消防检查的重点部位;组织学生开展消防综合演练,帮助学生掌握消防基本常识和逃生自救的本领。各学校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使用制度和火灾应急预案。4、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彻底清理校园门口的个体摊贩、无照餐馆和流动摊点、菜市场等;坚决取缔在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区域开设的网吧、台球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5、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安全防范体系。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暴力事件的整治力度,对引导、组织学生施暴,直接施暴的闲散社会人员、黑恶势力要依法从严惩处。学校要在公安机关的指导帮助下,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制,严格禁止学生打架斗殴,严厉查处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不良行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整顿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坚决制止不良社会青年和带第2页共4页有黑社会性质的青少年团伙侵入校园殴打、抢劫、甚至杀害学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形成防控有力的治安防范体系。6、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公安、教育、司法、关工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配备工作,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聘任条件、程序、管理和考核等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素质,积极促进“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7、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