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XX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及《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2〕24号)精神,结合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分类定级情况,合理确定社区两委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充分发扬民主,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以巩固城市基层政权,全面推进社区建设,促进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稳定。二、换届选举时间社区党支部在8月20日前完成换届。社区居委会换届自2012年8月1日开始至2012年9月30日结束。三、换届选举的方法和步骤换届选举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选举准备阶段(8月1日8月30日)(一)镇:1、组建机构。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直接责任人)为组长,人大主席、镇长、组织委员、分管民政的副镇长以及有关人员等为成员,负责本镇的日常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8月25日前报县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镇选举工作实施方案,8月25日前报县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3、加强宣传。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等;培训镇、社区两级有关工作人员;以居民小组为单位,认真学习本次选举的法律法规和《选举规程》,使之家喻户晓。4、清理财务。由选举领导小组牵头,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进行清理,张榜公布。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镇政府应督促第1页共7页解决,此项工作在8月10日前完成。5、调查摸底。组织开展调查摸底,主要摸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状况、工作人员思想状况、辖区内居民人口数量、单位个数、户数以及流动人员情况等(机关单位、厂矿企业干部职工都要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此项工作在8月30日前完成。(二)社区:1、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必须在选举日前的2530天内成立(即8月26日前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711人组成,具体多少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选举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成员如被提名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缺额按推选时得票多少顺序递补。2、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办法及要求。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可由两种办法产生:一是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二是各居民小组召开会议推选,按得票顺序依次当选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社区选举委员会推选产生后,应及时发布公告,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社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地点不得设在候选人家里。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自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止。3、社区居民代表的产生。在选举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和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推选方式有两种:一是由居民小组会议按每个居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二是按每2050户推选1人。采取直接提名选举产生,过半数的居民同意为正式当选。每个社区居民代表总数在50100人左右,其中要有驻社区单位的代表。居民代表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居民代表产生后,要登记造册一式三份,报县民政局、镇政府各一份,自留归档一份。居民代表组成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居民会议的授权,讨论决定社区自治事务,代表社区行使监督、管理、决策的权利。第2页共7页4、制定方案。各社区要依据镇政府的《选举方案》,结合本社区实际,在镇选举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本社区第八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镇政府要对各社区的《选举方案》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此项工作在8月31日前完成。5、制定社区换届选举办法。各个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制定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并张榜公布。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产生候选人阶段(8月31日9月21日)1、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时间。选民登记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