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县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方案为有效强化地方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实现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的改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关于强化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秦政办〔2013〕16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省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打好四大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任务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县25个乡镇、396个行政村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三、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一)网格划分。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县、乡、村三级环境监管网格。1.一级网格。在县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2.二级网格。在乡镇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3.三级网格。以行政村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村委会成员实行分片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第1页共8页(二)网格内容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2.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县与乡镇、乡镇与村)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横向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履行职责。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逐步实现数字网格化监管,完善县、乡、村级数据库,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村要设立台账。(三)网格职责1.一级网格。负责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和履职情况;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辖区内污染源相关信息;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2.二级网格。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及时上报、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3.三级网格。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相关信息,暂时不能建立数据库的设立台账。(四)网格运行1.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2.查处。一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向有关单位移交移送,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一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第2页共8页3.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4.监督。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5.评价。各级网格每季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一、二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四、实施步骤(一)体系建立阶段(2013年11月12月)。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