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与匹配性,准确反映我县经济发展状况。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充分认识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统计能不能客观反映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能不能成为政府决策的合格的参谋,能不能引导和促进科学发展,取决于统计数据是否准确客观、真实可信。当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比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而紧迫,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二、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统计管理规章制度统计基础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就必须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2008)72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统计机构,落实4有:有固定场所,有固定人员,有固定设备,有工作经费。二是抓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必须建立完善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针对部分乡镇、部门及企业统计力量薄弱,统计人员身兼数职,统计台帐、原始记录不全的状况,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规范。三、落实统计数据质量监督责任制度(一)落实统计责任制度。一是主要领导负责制,各乡镇1街道行政一把手为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方统计数据的结果负责。部门主要领导为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统计数据的结果负责。企业法人为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数据质量负责。二是落实统计业务人员责任制,统计业务人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统计数据的上报和数据维护,对统计数据的结果承担直接责任。对统计数据出现重大问题的乡镇街道、部门及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数据质量问责制。(二)建立数据质量监控制度。一是建立季度数据质量监控制度,由县统计局迁头,各经济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和企业第1页共18页主要数据进行监控。二是明确监控的主要指标,主要包括:生产总值(gdp)及分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主要能源消费量及库存量,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含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商品销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城乡居民住户收支,价格指数等指标的绝对数及发展速度。(三)建立数据质量检查制度。各乡镇街道、部门和企业要建立数据质量常规检查机制和专项督查机制,查询反馈机制。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对辖区主要统计数据要每月查询一次,每季自查一次,半年开展数据回头看。每年要有针对性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检查后的数据质量认定要有一个结果,对违法案件进行处罚和曝光,以此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统计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四、建立数据联合审核机制县统计局与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商委,县城乡建委XX县区农委等主管部门及重点乡镇街道建立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开展数据联合分析、审核和评估,对主要指标数据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加大对企业基础数据的审核力度。基础统计数据是指企业填报的单价、数量、价值总量指标作为控制基础统计数据质量的重点。二是进一步加强综合数据审核与评估。主要对生产总值(gdp),工农业总产值,产品产量,能源消费量,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商品销售总额,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城乡居民住户收支等汇总指标的绝对数及发展速度进行审核与评估。2013年7月26日第二篇:市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市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统计数据质量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巩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年活动成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权威性和公信力,构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决定从2018年起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第2页共18页年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背景意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近年来,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就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作出“完善统计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统计局“坚决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要求,2016—2017年开展了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