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全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市纪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区纪委决定在全区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有漏必堵、有章必建的原则,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为重点,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意识,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新格局。一是找准部门权力运行的制度漏洞;二是制定堵塞漏洞的制度建设规划;三是年度内制定出台有分量的制度;四是向社会公开反腐倡廉制度。三、参加范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参加范围是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政府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四、组织领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由各单位负责落实,区纪委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验收。五、方法步骤全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从2013年4月至2014年2月,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13年4月中旬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于4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纪委。(二)制度建设评估(2013年4月下旬至6月底)第1页共4页1.查找制度建设漏洞(2013年4月25日-5月10日)。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等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近几年来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剖析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部位、环节和制度成因,找准本单位、本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缺陷,找出每项权力运行的制度漏洞。2.制定制度建设规划(2013年5月11日-5月31日)。各单位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行评估,提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和建立完善的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列出年度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及近三年的项目规划,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清权确权,厘清岗位权力,明晰权限责任,并于5月20日前将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包括征求意见、腐败现象剖析、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制度漏洞、制度立项规划及完成时限等内容),本单位职权目录,已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汇编报区纪委。3.对制度建设评估报告进行评议(2013年6月1日-6月30日)。区纪委将重点部门的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对敷衍应付、群众评议意见较为集中的评估报告,进行通报批评并督导有关单位重新开展制度建设评估。适时召开制度建设年工作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交流经验,查找不足,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三)健全完善制度(2013年7月初至12月底)1.落实制度建设规划(2013年7月1日-9月30日)。各单位按照制度建设评估报告提出的制度建设意见及制度立项规划逐条逐项责任分解到人,明确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防控措施,形成《岗位权力风险防控一览表》。2.完成制度清理和公开(2013年10月1日-11月30日)。根据制度建设评估报告,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该废止的要及时予以废止,该修订的要及时修订,该完善的要及时制定配套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将本单位本系第2页共4页统可以公开的所有反腐倡廉制度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3.检查制度建设项目落实情况(2013年12月1日-12月31日)。区纪委将采取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办法,对重点部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划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4、组织参加2013年度XX市“反腐倡廉好制度”评选,此项工作11月5日前完成。(四)检查考核(2014年1月初至2月底)1.单位自查(2014年1月1日-1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重点自查和总结制度建设年活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特别是制度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