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加强合作、群防群控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预报机制,尽早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放射损伤、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1/9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h7n9、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以外的学校;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8.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第1页共24页100人以上,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20人以上,或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9.学校实验室保存的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霍乱、脊髓灰质炎等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丢失;10.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11.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2/9或出现死亡病例;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4.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7.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99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9.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第2页共24页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3/9共卫生事件标准;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5.发生在学校的放射事故,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6.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辅国(校长—全面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副组长:沙毅(代理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成员:谢瑞(教导主任—落实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谢扬琴(工会主席—负责环境卫生、学生常见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