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研究生会分会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研究生会分会工作的指导与考核,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与战斗力,充分调动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与能动性,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自我完善,促进我校团组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法。第二条各研究生会分会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全面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有关组织和个人警告、严重警告,取消组织或个人评优资格等处分。第三条校团委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以及相关细则对研究生会分会进行考核与评分。第四条各研究生会分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反映。第五条校团委应当将考核结果及时公示后公布,结果公布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第六条研究生会分会应当对照本办法进行自评,并向校团委提交自评报告,自评应当力求客观、符合实际情况。第二章考核方法第七条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月为单位,各研究生会分会应当在每月第一个工作周之前向校团委提交上月工作的相关材料,由校团委根据各院提交的材料和日常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年度考核以学年度为单位,各研究生会分会应当按照校团委的要求提交上学年度的工作总结材料,由校团委根据各院提交的材料和日常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考核计分。第八条月考核打分采取百分制,考核范围涉及组织思想建设、宣传阵地建设情况、网站建设情况、研究生会分会工作机构建设、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会议参与情况、组织制度化建设情况、例会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活动举办情况。月考核总分得分为每项得分的平均数。学院考核日期最终得分指标名称不合格合格一般良好优秀60分以下60至69分70分到79分80分到89分90分以上组织思想建设宣传阵地建设情况网站建设情况研究生会分会工作机构建设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会议参与情况组织制度化建设情况(如材料完备情况)例会制度建设情况活动举办情况第九条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打分采取百分制,考核范围涉及组织思想建设、宣传阵地建设情况、网站建设情况、研究生会分会工作机构建设、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会议参与情况、组织生活制度化建设情况、例会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活动举办情况。总分得分为每项得分的平均数。学院考核日期最终得分指标名称不合格合格一般良好优秀60分以下60至69分70分到79分80分到89分90分以上组织思想建设宣传阵地建设情况网站建设情况研究生会分会工作机构建设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会议参与情况《选举办法》、《考核办法》、《工作规范》、《考评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例会制度建设情况活动举办情况(活动影响力、是否贴近中央精神)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备程度对校研会工作支持与兄弟学院研究生分会联系情况(如支持对方活动,和对方共同举办活动)第十条年度考核中与兄弟学院研究生会联系情况采取类似于360度考核方法,打分主体为其他学院研究生会。该指标得分为其他学院打分的算术平均分。打分表格范例如下:以公共管理学院为被考核学院为例被考核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考核日期总分等级分数不合格合格一般良好优秀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法学院工商学院金融学院哲学院人文学院刑事司法学院财税学院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安管学院信息学院第十一条考核总分=月度考核总分/考核月数*40%+年度考核总分*60%。第三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制定、修改、废除与解释的权利属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委员会。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研究生会200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