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五中加强教师队伍调配管理工作方案为统筹规划,加强管理,均衡配置城乡教师资源,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人事调配的科学性,提高人事调配的透明度,切实为基层服务,为广大教职员工排忧解难,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13]344号)XX县区委组织部、编办、县公务员局《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德委组〔2015〕3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一、调配工作原则中小学教师调配坚持编制许可、流向合理、配置科学、服从需要的原则。二、调配管理权限和程序(一)外地教师调入本县1.适度把握外地教师调入本县的数量。每年从外地调入本县的教师数根据当年教师编制核定数和申请人数确定。2.调入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在遵纪守法方面无不良记录;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3)身体健康,能胜任学校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任务,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3.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或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可直接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4.调入程序(1)县教育局初审。县教育局于当年4月30日前受理相关人员的调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申请调入人员情况进行初审。申请调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教师调动申请表;②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第1页共4页④体检表。(2)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审核。每年5月15日前,教育局应将拟调入人员报县分管教育的领导同意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6月份提交县委编委会议研究确定。(3)办理调动手续。正式确定调入人选后,由县教育局通知申请人统一到县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4)若申请人一个月内无法办理调出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二)本县教师调出教育系统或调出本县1.基本条件及要求。在本县工作满5年,配偶一方在外县(市、区)工作,或父母在外县(市、区)工作(生活)身边无子女照顾的。(1)小学(幼儿园)教师由于紧缺,除夫妻两地分居外,原则上不予批准。(2)非紧缺学科的中学教师,原则上同意其申请调出。2.获得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名校长等称号后原则上须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3.高级职称教师原则上聘用年限满5年方可申请。4.报名参加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或在本县工作满5年报名参加外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单位招考的,须征得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审批。凡未经审批自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5.办理程序(1)申请调出的教师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学校提出调动申请(逾期不予受理)。(2)学校初审合格后向申请人发放《XX县区中小学教师调配申请表》,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报送县教育局。(3)县教育局于5月15日前进行审核,将拟调出人员初步名单报县分管教育领导同意后分别送县委组织部、编办、县人社局审定,再上报县编委会议研究确定。(4)申请调出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第2页共4页(三)本县教育系统同层级教师调配1.同乡镇同一层级校际之间教师的调配由中心小学组织实施。2.农村乡镇同一层级学校教师的调配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生数、学科需要进行调配。3.城乡同一层级学校教师的调配。学校因缺编或学科紧缺需要增加教师的,由学校向县教育局提出报告,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设班计划予以调配,学校需增加的教师,从当年新招聘的教师给予补充,或在同层级学校相关学科富余人员中调剂。(四)本县教育系统跨层级调动1.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殊情况的根据实际研究确定。2.基本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申请人所在学校该学科教师富余且申请调入校教师缺编且该学科教师紧缺。3.办理程序(1)教师本人应于4月底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XX县区中小学教职工调配申请表》,经所在学校研究确定后报送县教育局。(2)县教育局对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