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赣办字〔2018〕20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在全县农村推行“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出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载体,通过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全县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建设“四新”永新,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新篇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基本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多方共育;统一规划,稳步推进;统一标准,分类培育;统一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二)工作目标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城乡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为目标,确保到2018年底,全县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占农户总户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县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占农户总户数30%第1页共7页以上;到2020年底,全县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县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培养目标和主要职责(一)基本条件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培养目标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目标。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具体做到:崇尚法律,带动家庭成员认真学法,依法维权。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培养目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具体做到:掌握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三)主要职责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知晓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扶贫措施,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2)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3)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主要职责。第2页共7页(1)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2)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收集、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3)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4)及时掌握本村(居)贫困人群动态,了解其生产、生活需求,解答其扶贫的相关政策,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5)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四、农村“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养和使用管理(一)规范农村“法律明白人”遴选程序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村民自荐(村组指定)、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的程序,把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准入关。1.村民自荐。凡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