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精神,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皖发〔20**〕3号)精神,结合国税工作实际,省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推动我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现以下目标:(一)增强制度意识。各级国税机关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制度建设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完善制度体系。以规范“两权”正确行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易发多发违法违纪行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三)全面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制度落实保障机制,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得到明显提高,形成严格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四)推动科学发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方针、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在各级国税机关得到有效落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促进我省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第1页共8页三、基本原则(一)系统配套。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事关全局,牵涉到各级国税机关及各个职能部门,必须按照统筹规划、系统配套的要求,着重解决制度缺位、越位和错位,以及各制度之间不协调、不配套等方面的问题,尽量使各项制度协调统一、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形成一个运转协调的工作体系,发挥制度体系的整体功能。(二)科学实践。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在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同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来源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又反作用于实践。必须坚持科学实践原则,认真解决一些制度指导性不强、针对性不够、不便于操作等问题,积极适应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实践的需要,克服把制度建设与实际工作割裂开来的现象,避免出现为建制度而建制度,为建体系而建体系的现象,真正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三)合理合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与国家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与现行法规制度相衔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四)适度超前。为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实现“防患于未然”的目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体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做到适度超前,切实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诱发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良因素,推进源头治腐工作的深入开展。(五)公开透明。为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制度建设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所建立的制度能够真正反映群众需要,表达群众意愿,体现群众利益,夯实制度落实的群众基础。四、主要内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要切实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第2页共8页(一)清理审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把实际情况摸清楚,把存在的问题研究透,找出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分类登记,做好制度清理审查工作。(二)修订完善。在全面清理审查的基础上,对与党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与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实践脱节、不适应国税事业科学发展要求的制度,及时予以废止;对不够严密和完善的制度,抓紧认真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