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一票否决警示问责制度20XX年1.班级出现一起安全事故,取消班级评优资格,班主任取消评选优秀班主任教师资格。2.教师违反学校安全制度,取消评优资格,不能晋级,年度考核不能评优。3.学生违反学校安全制度,不能参加模范学生评选。4.教工违反学校安全制度,不再聘用。5.领导因为工作疏漏,违反学校安全制度,不能评优、评模、晋级,年度考核挂“不称职”档。学校安全警示管理制度一、学校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负责检查督促安全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对重点场所部位指定专人负责。对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学校体育活动场所、实验室、教室、扶梯等部位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及时维修及更新破损设备。利用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定期对学生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结合家长学校,指导家长配合学校履行监护职责,倡导家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二、严格执行国家和市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关于《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的规定》,提供学生的食品、饮用水均需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事务及值周人员要时刻关注食堂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发现发热、腹泻、传染性的病源应及时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传染性疾病的传播。三、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安全行走,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的交通安全教育。对学生家长进行安全接送学生的教育,防止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四、学校事故处理及报告。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病例、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应及时处理及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在采取措施将伤者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家长及有关职能部门,保护现场证据的完整性,作好事故现场调查笔录,证据保全。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第1页共17页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或伤亡人数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必须真实不得隐瞒,同时做好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事态的激化。五、学校安全责任警示制。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学校对发生事故的直接负责者,综合学校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等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及经济上的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职能部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其整改而拒不执行,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同时调离其工作岗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学校安全管理事故问责制度为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制定本安全管理事故问责制度。一、校长:(一)安全管理职责。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全面工作。(二)问责制度。学校出现安全事故,直接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二、带班领导:(一)带班领导职责:1.带班期间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带班期间全校的一切安全工作。2.检查、督促全校人员完成各项安全工作,在学校住宿。3.监督、检查保安、值日教师、值宿人员的执行岗位责任情况。4.发现并排查校内各类安全隐患。5.负责晚自习的检查和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6.完成校长委派的当日指令性工作。7.负责处理带班期间出现的所有安全事故。(二)带班领导问责制度:第2页共17页1.因管理不善出现责任事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上交教育局处理。2.因不及时到岗或玩忽职守,学校出现安全事故,直接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出现责任事故按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责任。三、值班教师(一)值班教师职责:1.值班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安全工作。2.在校级带班领导的领导下完成带班期间的各项检查任务。3.及时检查发现校内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各项工作表格的填写。4.负责管理晚自习期间,上、下班及空档时段的学生秩序和安全管理工作。5.参与当班时的值宿和夜间巡逻工作。6.调查处理带班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及学生违纪事件。(二)值班教师问责制度:1.因管理不善出现责任事故,按层次、分比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上交教育局处理。2.出现经济损失视情节按比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