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字号:大中小]2011-09-22阅读次数:10415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1年郯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83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公安类、艺术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毕业研究生(国家计划内招生)应聘的,年龄应在35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6、在郯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办理报到或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及在郯城县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的郯城县专科及以上毕业生。7、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一、二)。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应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县(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三、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8日—10月12日。单位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1年10月9日—10月13日。1、考生报名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rs.gov.cn)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公安类岗位的人员需在2011年10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临沂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临沂市沂州路79号)进行目测,不按时参加目测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初审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当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