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11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工作计划为扎实推进2011年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着力构建垦区、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农垦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农垦实际,制定本计划。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垦专业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坚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任务,把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作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措施,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的要求,以垦(热)区“三品一标”认证企业、标准化示范农场(园区)为重点,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机制,优化系统、拓展功能,扩大范围、提升质量,加大宣传、促进对接,加快推进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为构建垦区、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体化保障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二、目标要求(一)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抓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的推广与应用,力争到2011年末,全程可追溯企业数量扩大到150家,可追溯产品种类扩展到8大类、160个品种;实现信息有记录、质量可监管的企业数量达到300个,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适用面和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追溯产品产业集群进一步发展壮大。(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健全覆盖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提高项目建设、运行与管理质量;按照优化界面、简化操作、科学实用、分类管理的原则,优化软件系统,促进追溯信息系统与企业管理体系的有机融合,提高追溯系统使用效能;运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信息采集准确性和易用性,提升企业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水平。(三)作用效益进一步显现。通过技术支持、个性服务、产业联合等形式,加强垦地合作,充分发挥农垦在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以通过项目总结验收、能保证持续有效上传生产关键信息、规范使用追溯标识的可追溯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探索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可追溯企业集群,打造优质安全可追溯品牌,体现可追溯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可追溯农产品优质优价。三、重点工作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工作组、省级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积极主动抓好相关工作。(一)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项目工作组。在农业部农垦局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机制,重点在完善工作制度、科学项目管理、优化系统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加强标识监管、推进市场对接等方面组织开展工作。1.完善制度。一是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发布《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组织修订《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信息管理办法》、《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标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制定《农垦追溯企业后项目期管理办法》,为规范项目管理提供保障。二是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交换接口规范》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为规范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行为提供技术依据。2.项目管理。一是组织召开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推进工作。二是继续组织做好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培训、指导、验收、总结、经费监管等工作,重点在形成制度化、电子化管理模式上下功夫。三是组织开展追溯标识使用权的申请、授予、监管、年检等工作,推进标识的使用和管理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四是组织开展项目总结验收,积极探索建立后项目期可追溯企业运行与监管模式,切实巩固项目建设成果。五是积极引导省级主管部门、部级质检中心在项目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指导、监督、服务等作用,促进全国垦区、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3.系统建设。一是优化现有信息系统、完善农垦农产品质量综合监管平台,重点提高系统和平台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构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多种监管模式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