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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创业外国人创业咨询事例集VIP专享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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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市标首尔产业振兴院标志外国人创业咨询事例集外国人创业咨询事例集首尔国际中心标志1.1.留学生创立外资企业时申请营业执照被拒的情况留学生创立外资企业时申请营业执照被拒的情况A留学生在以留学身份滞留于韩国时因发现很好的项目决定创业,通过外国人直接投资成立公司计划改变滞留资格后开始创业。为此结束了法人注册为了注册营业去了管辖区税务署,但因其持有留学生签证这一理由被拒发营业执照。变更滞留资格是通过外国人直接投资这一方法的最后程序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滞留资格无所谓。外国人想要通过创业获得收入需要能获取创业收益的滞留资格。以留学生的身份不能进行营利创业,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引进投资设立公司,截止到公司注册结束时需要被认可为外国人投资企业才可以变更滞留资格。使用外国人直接投资法变更滞留资格时所需要的材料法务部滞留管理科在外国人电子政府(hikorea.go.kr)按照滞留者资格公布了介绍指南,在这些介绍指南中包含各个滞留资格的活动范围,各类别包含的人群,基本条件以及申请材料等。按照以上说明就可在所在区税务署申请营业执照。2.2.因法人注册迟延所引发的问题因法人注册迟延所引发的问题B为了在韩国从事餐饮业正依照外国人直接投资法创立公司。申报了1亿韩元的投资并付款结束但在找营业场所这一阶段花费了很长时间。找到合适的营业地点后为了签合同支付了保证金和租金,之后才在银行办理存款证明设立法人。完成营业注册后为了办理外国人投资企业注册证前往银行,因资本金不充足被拒发外国人投资企业注册证。登记所的存款证明认可时间为签发后的15天资本金10亿以下的法人,银行存款证明就是资本金证明。这时存款证明的有效期为15天,如果超过15天需要重新办理存款证明。即,如果用了钱以后再办理存款证明的话,除去使用的钱存折里剩下的金额就成了资本金证明。所以最开始办理银行存款证明之后,可以使用作为资本金的钱但一定要在15天以内完成法人登记注册,这样才能设立最初签发证明的资本金的法人。外国人直接投资企业的最少金额为1亿韩元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为了被承认为外国人直接投资企业需要持有公司超过10%的股票,投资额需要超过1亿韩元。依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试行令第一章,2条)现在如果把作为资本金的钱花了,再去银行办理存款证明,资本金就会减少。需要通过追加汇款和增资使资本金满足外国人直接投资企业的条件。申报投资时因为已经按照外国人直接投资要求申报了最少投资资本额1亿韩元,存款证明里的资本金变得不充足时,需要往存折里转入缺少的金额之后办理存款证明进行增资,这样才能办理满足最少外国人直接投资要求的法人。同时为了租赁房屋而花费的钱是可以收回的。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试行令[试行2010.10.6.]第一章总则<改订2009.7.30.>第2条(外国人投资等定义)②根据法第2条第1行第4号外国人投资的投资金额为1亿韩元以上需要满足下列各号中的任何一个。但,根据第21条第1行以及第2行注册外国人投资企业后股票或股份(以后统称为‘股票等’)的一部分因转让或是减资不符合本文中的要求时也将其视为外国人投资。<改订2010.10.5.>3.3.独家销售权与分公司的差异独家销售权与分公司的差异C作为英语讲师在韩国居住多年后发现韩国市场中没有的产品,于海外企业获得产品的生产和独家销售权。之后持此独家销售权欲在韩国设立分公司去办理签证时被拒。设立分公司的决定应在理事会或是股东大会上做出有关法人的决定,其中设立分公司的开始与关闭决定应在理事会上完成。即,分公司的设立不是想要设立分公司的个人去获得许可从而设分公司。而是在理事会做出设立分公司的决定后进行分公司店长的选定。因此现在的上述的办理方式本身就不能成立。而且设立过程中准备的材料也需要与总公司一同准备,独家销售权除了能证明销售权限以外不能代表其他材料。很多外国人希望通过创业进行收益活动时很难获取最少投资金额,于是想要成立已经在海外存在的公司的分公司,本人作为分公司店长进行创业。但是这是行不通的方法。办理分公司代表的签证需要该员工在总公司、分公司、其他公司的企业工作一年以上。外国企业的韩国分社员工为了进行在韩活动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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