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民政工作总结一、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五年来,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审核审批程序不断规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一是有效建立城乡低保资金和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人均补差水平得到提高。截至2017年6月底,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8809人,占城市居民的7.5%,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3600余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19元。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37602人,占农村居民的12%,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6800余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63元。二是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截至2017年6月底,全县有特困供养对象6698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4672万元,城乡集中供养和农村分散供养标准已提高到500元和410元;三是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开展资助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参保参合和个人负担部分实施医疗救助,共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128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4万余人次。四是切实开展城乡临时救助。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共救助特殊困难对象4000余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66万元。二、社会救助兜底功能显著发挥为切实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作用,着力提高保障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重合率及社会救助政策对扶贫开发政策的贡献率,确保实现“低保政策兜底一批”的目标,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我局抽调专人组成核查清理工作组,由主要领导亲自率队,对全县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救助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此次清查工作,涉及全县83个村(社区)1620个村(居)民小组,入户核查46192户183964人,清理变动指标近2万项,取消农村低保对象5976人,新纳入农村低保对象5464人,农村低保类别调整5655人;取消享受特困补助对象1437人,新纳入特困补助对象1150人;取消孤儿生活补助对象85人,新纳入享受孤儿生活补助10人。通过此次清理调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农村低第1页共3页保、特困、孤儿政策保障人数由10326人增至12380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充分发挥了社会救助政策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作用。三、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升一是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建立救灾应急专业队伍,进一步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提高灾害应急救助水平,稳步推进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规范化;二是抓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五年来,累计发放救灾粮2600吨、救灾棉被12640床、毛毯3185床、衣服15600套、救灾救助资金100万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5.1万余户12.2万余人次;三是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宣传。五年来累计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20万余份,有效普及了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提高了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增强了防灾减灾能力。四、殡葬改革工作强力推进一是在无任何殡葬基础设施的情况下,我县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排除万难,积极创新工作格局,火葬工作成效显著。自2016年10月8日零时起执行火葬以来,完成遗体火葬145例,实行节地生态安葬36例。二是在县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县政府举全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费减免和奖励惠民政策,共计支出殡葬减免和奖励资金96万元。三是加快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过多次考查、分析、论证、比对,目前,我县殡仪服务中心、火化场、经营性公墓和骨灰堂选址已确定,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正有序开展。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四是严格殡葬执法,规范殡葬行为。完成2016年9月13日前修建的21191座活人墓的登记、编号和拍摄取证工作。有力开展殡葬环境整治工作,整治违规治丧活动2起、“四沿五区”违规坟墓改造16起、非法打碑造墓场所18家,违规修建“活人墓”51起。五是狠抓宣传教育,力促观念转变。广泛宣传威信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及相关减免和惠民政策,大力宣传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思想意识,曝光不良的殡葬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截止2017年6月底,电视台播放殡葬管理相关政策法规100余次,体育馆大屏幕播放600余次,张贴殡葬管理公告20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21万余份。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