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628-106006301079招标人: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招标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电动自行车产品要求·····································12第四章协议书·······················································15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格式···········································20第六章评标办法····················································30第一章投标邀请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本项目招标人的委托,按照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的《江西省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电动自行车的实施意见》赣商运字【2010】236号要求,对“江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一、项目名称江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项目二、招标编号0628-106006301079三、项目说明1.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新增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实施方案〉及确认新增补贴品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0〕62号)文件要求,江西省决定将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增品种纳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对本省农民购买中标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最高不超过260元)给予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2.本项目为江西省新增家电下乡产品(电动自行车)的入围招标,用以确定江西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的中标企业及中标产品。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型号产品进行投标。3.本项目中标产品的入围资格有效期自中标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拥有电动自行车工业生产许可证的、具有较强电动自行车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其生产、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本项目的实施;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投标,只能有一个企业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均不得同时投标,只能有一个企业投标;3.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为《江西省非机动车上牌登记产品目录》范围内的;4.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体系,具有24小时服务电话;销售及售后服务能力须覆盖江西省大部分县(市)及乡镇,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在江西省的县(市)综合覆盖率原则上不得低于60%;6.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商标应是其自有商标或注册商标受理通知书,以及获得商标所有者的有效授权;同一商标只能由一家合规的投标人进行投标;7.经具备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2009年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且不是亏损企业。8.投标人需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并与产品经销商和铅酸蓄电池供应商(铅酸蓄电池供应商自身需有铅酸蓄电池回收资质或与有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了回收协议)分别签订电池回收协议;9.投标人应具有面向农村市场的完善的分级物流配送体系,配送能力须覆盖江西省的大部分县(市)及乡镇;10.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的发售1.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7月20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十一楼招标一处(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3.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