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古寺法庭人民调解室工作总结2011年上半年,留古寺法庭积极响应院党组的号召,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进程。通过建立人民调解室,加大了调解力度,壮大了调解力量,有效的化解了矛盾和纠纷,维护了基层的团结和稳定。一、健全调解机制,设立人民调解室2011年初,我庭在上级法院、院党组和调解庭的指导下,在辖区五个乡镇分别设立了五个人民调解室,深入开展调解工作。1、确定了人民调解员20名。对人民调解员重新登记,保留联系方式,建立花名册,以便随时开展调解工作。2、设立人民调解室工作台帐。所有案件信息填写清楚,每一件案件都按要求装订卷宗,并备案保存。将台帐信息随时报送,保持信息畅通。3、各驻乡法官与社会法庭和人民调解室随时保持联络,定期会面。各驻乡法官每周至少两次到人民调解室参与调解,与人民调解员密切配合,严把矛盾纠纷排查关。4、为增强调解工作的实效性,我庭采取双向联络制的方式。在辖区的各个人民调解室设立一名联络员,负责定时向法庭报送信息、反馈问题,对一些特殊案件随时联络,保持人民调解室与法庭工作的经常性联系。二、提高调解水平,宣传法律知识1、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人民调解员按时参加我院与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法律知识水平,为有效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了保障。2、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庭审。有的人民调解员也是人民陪审员,邀请他们出席庭审或者参加旁听,有利于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提高受理案件的调解率,同时也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3、通过调解个案,在调解过程中开展直观的法制宣传,把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转变成法制教育过程,既解决了矛盾,又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第1页共11页三、人民调解有效开展,调解工作卓见成效人民调解室的工作开展以来,有效的解决了各种民间纠纷。周楼村村民孙九苓与朱培武、朱路宽、孙国富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经我院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到中院。村人民调解员李秀琴得知双方的矛盾,将化解群众纠纷放在第一位,几次三番奔走于当事人和法院之间。为了调解矛盾,自费往返中院数次,当事人看到李秀琴为自己的矛盾如此奔波,不再僵持不放,主动找到李秀琴表示愿意调解和好,最后,被告撤回了上诉,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和解意见。在调解工作过程中,人民调解员也不断总结出了各种调解方法并与法2庭人员互通有无,交流经验。冢耳村人民调解员张天寿总结的趁热打铁法,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曾在一天内解决村里的三起民事纠纷。留古寺的人民调解员还总结出了情理交融法,有效的解决了村里高中俊与高军义父子长达四年的矛盾纠纷。有的人民调解员为了调解工作废寝忘食,积极的工作态度和调解热情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位村民。2010年12月26日上午,西村乡东诗经村75岁的赵某在同村村民孙某的承包地中放羊时被孙某的旧搅拌机砸伤,经抢救无效于27日凌晨死亡。死者亲属因此情绪激动,双方矛盾一触即发。这时,村人民调解员孙志国赶紧出面,着手调解工作,经过三天三夜的不间断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群众都感激地说:真是咱们的好调解员。半年来,人民调解室在我院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辖区的人民调解室共受理各种民事纠纷62件,调处54件,受到了辖区百姓的交口称赞。人民调解室的设立,节约了审判资源,减少了群众诉累,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群众得到了最大的实惠。今后,我庭将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室工作,加大指导人民调解室的工作力度,为全面实现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第二篇:人民法庭调解室工作经验介绍能动司法创特色全程调解促和谐——**县法院民事调解工作情况介绍第2页共11页近年来,随着群众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和经济社会发展变革的不断深化,诉至法院的民事案件越来越多,群众对法院的期盼越来越高,审判、执行和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社会和谐稳定面临的挑战与日俱增。如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县法院从2007年开始,积极探索建立诉讼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