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税等新政解读年终奖个税等新政解读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大世点评:这里的年终奖政策和过去计算上一致,但这里要注意的是,这里取得年终奖的时间,以实际发放的时间为准,而不是计提时间,如企业2018年9月计提,2019年1月发放,则属于2019年度。二是个人可以选择,也就是既可以把年终奖单独计算,也可以把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个人在选择时,要考虑整体收入。比如个人一个月3000元工资,年终奖为12000元,如果按照综合所得计算,则一年综合所得=3000*12+12000=48000元,而综合扣除至少为60000元,所以这时候,并入综合所得,不需要缴个税,而如果单独计算,则要按3%税率缴个税发放的12000元奖金。所以,对于那些工资相对较低的,并入综合所得,反而更划算。在选择时,需要财务人员进行测算。三是政策执行期是2021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当日),也就是在2021年12月31日后实际发放的年终奖,都不适用本政策。(二)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执行;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大世点评:这没说的,和年终奖一样,给中央企业负责人大佬们的福利。注意,这个也是可以选择计算综合所得或者选择单独按年终奖算,有选择权。二、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政策(一)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计算纳税。(三)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大世点评:这里要注意的是,股权激励,不像年终奖有选择权,而是必须按照单独的计算,不得并入综合所得,这和前面年终奖的可以选择不一样;同时,股权激励也没有先除以12个月,然后再确定税率,而是直接确定税率。另外,如果有多次股权激励,要合并计算。最后,特别要注意的是,这里确定税率,是年综合所得税率,而不是按换算后到月的综合所得税率。比如第一次,张三取得股权激励收入是6万元,按年,则在36000到144000之间,适用税率为10%,而不是按照月的55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