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县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几年来,特别是2007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明显得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力宣传表彰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县(市、区),推动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我厅决定在2008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县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为主线,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推动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二、目的和意义通过评先活动,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促进各县(市、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1、评选对象:各县(市、区)农业部门。2、表彰名额:共表彰10个先进县(市、区)。四、评比内容和标准(一)评比内容2008年,各县(市、区)对照以下各项内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县创建工作。1、组织领导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2、高毒高残留农(兽)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扎实做好高毒高残留农(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杜绝了违禁生产、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3、农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养殖大户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了3个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完善了示范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使示范农产品在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各环节均有标准可依;示范区有完善的农产品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与经营档案。出口企业全部采用国际标准进行农产品生产。示范区的规模占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总生产规模的30%以上,示范区比面上平均增收20%以上。通过示范,带动一批农户按标准化要求科学进行农产品生产。4、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依托现有检测资源,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制度,全面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工作县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制度、不合格农产品处理制度和报告制度,有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测档案。5、农产品品牌化建设全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10个以上,通过认证的农产品全部申领了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并在产品或其包装上加贴了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符合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条件和农业部地理标志注册登记条件的农产品,及时组织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申请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和农业部地理标志注册登记。6、宣传培训利用主流媒体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大力宣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农产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县创建活动的成效。(二)评比标准对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综合考评表》进行评分。五、先进县申报条件1、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在本年度内创建了3个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在本年度内本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现违禁生产、销售、使用高毒农(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3、在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中,未抽查检测出禁用农(兽)药及饲料添加剂。4、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六、评先活动时间安排1、2008年2月,制订《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评先活动实施方案》。2、2008年3—11月,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