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国界河流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技术指南一、建设范围为提高全国边境地区入境河流、出境河流和国界河流的出境断面、入境断面、国界断面和出境河流上游控制断面水质常规监测和自动监测能力,在边境地区新建1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完善25个现有水质自动监测站(见表3-1-1和表3-2-1)和加强8个省、自治区的27个承担跨国界河流水质监测任务的环境监测站(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采样能力建设(见表3-3-1)。二、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国发〔2007〕37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发〔2003〕3号)、《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及其补充标准等相关文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三、建设内容及申报要求(一)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本项目在边境地区入境河流、出境河流和国界河流上的出境断面、入境断面、国界断面和出境河流的上游控制断面新建12个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项目所在地负责推荐具体建设地点、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和具体建设工作,并负责征地等建设费用。1.点位布设国家计划建设下述1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所在地应根据《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中选址的基本条件推荐站址,并向环境保护部提交建站申请材料。表3-1-112个新建国家水质自动站情况序号省份断面名称所在河流所在地区所在县(市)断面属性1黑龙江江桥1嫩江齐齐哈尔市——2黑龙江北极村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界河3黑龙江江南屯松花江佳木斯市汤原县出境4黑龙江庆丰农场穆棱河鸡西市鸡西市出境5吉林南坪图们江延边州和龙市界河6内蒙古贝尔湖贝尔湖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界湖7云南滇池南滇池昆明市晋宁县湖体8云南罗家营滇池昆明市呈贡县湖体9云南红旗桥怒江保山市龙陵县出境10云南上关洱海大理州大理市湖体11西藏米瑞雅鲁藏布江林芝地区林芝镇出境12广西狗尾濑北仑河防城港市东兴市界河2.选址条件水质自动站位置的选择须满足以下条件:a)站址的便利性具备土地、交通、通讯、电力、自来水及良好的地质等基础条件;b)水质的代表性根据监测的目的和断面的功能,具有较好的水质代表性;c)监测的长期性不受城市、农村、水利等建设的影响,具有比较稳定的水深和河流宽度,保证系统长期运行;d)系统的安全性自动站周围环境条件安全、可靠;e)运行的经济性便于承担管理任务的监测站日常运行和管理;f)管理的规范性承担运行管理的托管站应具有较强的监测技术与管理水平,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有专人负责水质自动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3.选址基本要求选址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a)自动站离托管站的交通距离不超过100km,交通方便,对于位于较偏远的跨国境断面的站点,与托管站交通距离超过100km,应保障有专门的交通工具;b)有可靠的电力保证且电压稳定;c)具有自来水或可建自备井水源,水质符合生活用水要求;d)有直通(不通过分机)电话,且通讯线路质量符合数据传输要求;e)取水点距站房不超过100m,枯水期亦不超过150m,便于铺设管线及其保温设施;f)枯水期水面与站房的高差不超过采水泵的最大扬程。g)断面常年有水,丰、枯季节河道摆幅应小于30m。4.水质代表性a)一般要求根据断面的功能确定其水质代表性,监测的结果能代表监测水体的水质状况和变化趋势。监测断面的一般选择在水质分布均匀,流速稳定的平直河段,距上游入河口或排污口的距离不少于1km,尽可能选择在原有的常规监测断面上,以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b)功能断面要求根据环境管理需要,水质自动站点按其功能不同应设置在背景断面、交界断面、出入河(湖)口、入海口和控制断面。各功能断面设置时应遵循不同的要求,已保证监测断面的水质具有代表性。出、入境的国界断面水质代表性要求与交界断面一致,但只设置在国境以内;出、入境断面与国境线间基本没有排污口。c)采水口设置为了尽可能减少采水点位局限性对水质自动监测结果的影响,保证采水设施的安全和维护的方便,采水口位置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