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助学贷款工作会讲话同志们:20*年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后,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使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长期困扰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对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20*年,按新的贷款模式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5.7亿元,资助困难学生12.3万人,分别是前5年的5.2倍、4.1倍,贷款发放范围覆盖到所有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教育部、省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的正确领导和财政、人行、银监局、农行等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开拓创新和真诚合作的结果,是各高等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教育厅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以及长期在第一线工作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刚才宋振同志总结了20*年新的政策出台后,我省所做的主要工作,并对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做了安排;开行陈明河行长、农行许金超行长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就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了讲话;会议还对国家助学贷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下面我再强调两个方面。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强力推进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也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渠道,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教育部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结合我省工作开展情况,我认为应该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认识。第一,高等学校必须承担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的主要责任。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的主要责任是国务院、教育部和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要求。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从1999年开始实施,到20*年基本上处于困难重重、第1页共8页缓慢推进状态。其根本原因就是管理问题无法落实。按过去的管理办法,贷款管理的主要责任在银行,而银行由于受营业网点和人力的制约,无法对数量庞大,且日益增多的贷款学生实施有效的管理。大家可以想象,经办银行的一个营业网点一般1-2人管理国家助学贷款,而面对若干个高校,贷款学生少则数千人,多则上万甚至几万人,是很难对贷款学生实施有效管理的;而高等学校尽管有足够的力量和足够的手段管理学生,但因为其职责都帮不上忙,插不进手,仅仅是配合商业银行的工作,不承担主要管理责任。针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0*年国家调整了助学贷款政策,提出高校要成立由校领导直接负责的专门的工作机构,按1:2500的比例配备专职人员,把繁杂、具体的管理工作由银行分散到各高等学校,强化高校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之所以能取得突破,关键之一就是在设计业务合作模式时按国家出台的政策把高校的管理责任落到了实处。这种模式是在高校广泛参与、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的。从过去一年的实践情况看,是符合我省工作实际情况的。学校一方面增加了工作量和一定的责任,另一方面也解决了长期困扰高校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和学生大量欠费问题;同时管理又与学校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只要学校管理的好,学校和财政支付的风险补偿金可以部分或全部返还奖励给高校。因此,各高等学校要认真学习和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我省业务合作模式的主要内容,主动承担起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责任。也只有如此,才能推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持续、健康开展。第二,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还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要做。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正因为如此,有些学校的领导认为资助困难学生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没有必要再投入过多的精力去做这件事了;也有些学校的领导认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工作,贷款发放后工作人员可以调整去干别的工作了,机构也没有必要成立,挂在某个部门有个人应付着就可以了等等。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目前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解决了贷款放出去的问题,只有贷出去的款能够顺利地收回来,问题才算得到彻第2页共8页底的解决。目前我们还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