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地铁2号线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岛地铁2号线土建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工作,对工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实施有效控制,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相关条款,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的管理考核范围是指青岛地铁工程2号线土建工程建设周期内的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等管理行为。第三条本规定以施工单位所属合同标段的项目总部、工区项目部分别作为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其中汽车东站项目、车辆段项目等参照工区项目部考核。第四条为加强中国中铁、中国铁建项目总部对所辖标段各工区项目部的质量安全管控力度,对项目总部的考核采取项目总部考核与工区项目部考核挂钩的方式。第五条地铁工程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做好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第六条本规定由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考核第七条建设分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工作小组,建设分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安全质量处、工程管理二处、技术处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分公司安全质量处,负责日常业务处理工作。第八条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主要内容(一)安全检查主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铁集团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盾构法隧道施工、矿山法隧道施工、TBM法隧道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特种设备、铺轨架梁、轨行区施工、人工挖孔桩、火工品管理、风险管理等内容,其中内业资料以市政工程处的安全十三项管理台帐为主,详见青岛地铁土建施工单位安全检查用表(附件1)。(二)质量检查主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铁集团相关质量管理规定,内容主要包括质量管理、明挖法施工、矿山法施工、盾构法施工、TBM法施工、预制梁施工、桥梁施工等内容,详见青岛地铁土建施工单位质量检查用表(附件2)。第九条青岛地铁2号线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将依据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监理对日常工作评分情况,按照相应的权数进行综合评定。(一)日常检查分别由安全质量处、工程二处组织进行。(二)日常检查采取日常动态检(巡)查,采取随机检查方式,时间不固定、地点不固定;既可全面检查,也可专项检查,由安全质量处、工程二处自行确定,日常检查得分进入季度考核。(三)安全质量处、工程二处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四)定期检查每季度一次,由安全质量处牵头组织建设分公司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对所有施工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实施集中检查。第十条对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采取扣分制,每发现一个问题扣2分,日常检查和季度检查总分都为100分。第十一条季度考核得分由安全质量处、工程二处日常检查得分、定期检查得分和加(减)分(表一)构成。表一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核加(减)分条件项目条件每次分值备注加分获市级以上文明工地2建设分公司给予专项奖罚的,不再重复加减分。获得地铁集团、市、省、国家有关部门通报表扬1/2/3/4扣分被地铁集团、市、省、国家有关部门通报批评2/3/4/5被地铁集团、政府部门责令停工整顿的2/3第十二条季度考核得分(一)工区项目部季度考核得分=监理对日常工作评分×0.1+工程二处日常检查平均得分×0.3+安全质量处日常检查平均得分×0.3+建设分公司考核小组定期检查得分×0.3+加(减)分。(二)项目总部季度考核得分=项目总部日常考核得分×0.4+所辖工区项目部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0.6,其中项目总部日常考核得分参照工区项目部季度考核得分公式计算。第十三条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为四个季度考核得分平均值。第十四条为了激励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设置年度安全文明先进个人、质量先进个人,每年安全文明先进个人、质量先进个人数量分别不超过考核单位数量的30%,各单位每年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安全文明先进个人、质量先进个人各一名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