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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保留员工资格方案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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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保留员工资格方案_第3页
科室:人力资源版次:2011—1文件编号:20111230员工停薪保留资格方案一、定义员工停薪保留资格是指请假超过15天以上,但不超过3个月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办理的停止薪资发放而保留其在公司工作资格的手续。此项方案仅适用于满足以下任意一种条件的员工:1、转正且工作年满一年以上未受通告批评的员工;2、转正后工作满半年以上表现积极、未受通告批评的店家主任及组长;3、转正后连续3次以上获得公司A级员工称号、未受通告批评的员工;4、转正后受到2次以上通告表扬的员工。二、申请、审批及交接手续办理(一)、申请各部门员工因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需要停薪保留资格时,需填写《停薪保留资格申请表》,注明停薪保留资格原因及停薪保留资格时间等内容,提交直接上级签署意见。非正当理由,申请不予受理。可以申请的情况是指:1、因生病住院且出院后需要较长时间康复者;2、因家人出现意外(或生病)需回家较长时间照顾家人者;3、因怀孕身体不适需卧床静养至生产者;4、因深造需较长时间考试学习者。(二)、审批经直属上级签署意见的《停薪保留资格申请表》交由当店最高主管审核(行政总部的申请交由总经理审核)后,提交人力资源部。(三)核查人力资源部接到审核的《停薪保留资格申请表》后,在两天内需要对停薪保留资格原因、所在岗位情况、停薪保留资格时间等进行必要的核查。对符合条件者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对不符合特殊情况要求的《停薪保留资格申请表》退回申请人所在店家或部门,并注明理由。(四)、交接手续办理经核查符合条件者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办理相应交接手续,停薪保留资格人员的离职交接手续及工资发放等运作程序与离职手续办理程序相同。(五)、存档在所有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式叁份,一份交停薪保留资格员工本人,一份交财务部,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三、复职管理(一)、复职手续办理1、复职申请时间:期满前45天内提出复职申请。2、复职承办时间:所批准停薪保留薪资期内及到期后一周内。3、复职承办部门:行政总部人力资源部。4、复职主要责任人:(1)、门店员工:原门店最高主管。(2)、行政总部员工:原岗位直属领导。(二)、复职后职务安排1、前期沟通在其申请提出后,人力资源部应与其办理停薪保留资格手续前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联系,了解该部门现有人员情况,跟该部门负责人商讨沟通其复职后职位及工作安排等相关详情。2、职位安排复职手续办理后,人力资源部应优先安排其回原部门原岗位工作。若该岗位已有人,则推荐安排至相对等岗位工作。3、观察期(1)、对象:复职者(2)、时间:复职后半个月内(3)考核人:所在门店最高主管或所任职部门主管(4)、若适应且表现良好,则恢复其原有职位;若表现欠佳与原表现相差甚远,则职位降一级留用。4、考核期(1)、对象:观察期表现不合格,职位降级者。(2)、时间:复制半个月后至复职一个半月内,即复职观察期过后一个月内(3)考核人:所在门店最高主管或所任职部门主管(4)、若工作中表现杰出,且等级考核中成绩优异者,可将其职位恢复至原有职位;若表现仍然欠佳者,则做劝退处理。四、备注1、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未及时按照流程办理手续者,可以在事后补上相关手续。特殊紧急情况仅限于:(1)、因突然生病入院者;(2)、其家人突然出事者。2、停薪保留资格的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因事无法按期复职者,经行政总部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可以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即合计停薪保留资格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3、每位申请者仅能申请一次停薪保留资格,不得因其他任意原因申请第二次。4、停薪保留资格期间,其不享受职位升级、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若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辞退办法处理。5、停薪保留资格人员应提前一月向公司缴纳社会保险金(含个人缴纳部分及原公司缴纳部分),若未缴纳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公司会在当月月底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6、若因特殊原因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要暂停其中险种只缴纳一部分险种者,在停薪保留资格期间,因此造成的任何问题及责任均由其行自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4、停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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