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集团策划推广部职务行为、工作流程准则(试用本)2006年4月第一部分总则1、本准则体现了实力集团策划推广部基本要求,职员应当熟知并遵守。2、职员应守法、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3、维护公司利益是职员的义务。职员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公司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发现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职员应向公司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4、在未经公司特别授权的情况下,除本职日常业务外,职员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1)以公司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5、职员须严格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制度。职员认为公司制度明显不适用,应及时向上司或制定和解释该制度的部门反映。6、遵循管理流程接受上司的领导是职员的职责。职员应服从部门领导的指示。职员如认为上司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或危害公司利益,有权越级汇报。7、遇到工作职责模糊的事项,策划推广部鼓励勇于承担责任和以公司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主动积极地行动,推动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职员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8、职员必须形成“当日事当日毕”的工作作风,对当日未完成工作,应自觉当日加班完成。8、严禁职员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客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在公司内部,职员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9、策划推广部一切业务信息、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职员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10、职员接受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应事先征得上司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上司意见。11、职员须谨慎处理外部的各种宴请和交际应酬活动。应谢绝参加的活动包括:(1)策划公司、广告公司和其他相关联业务单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它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3)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的活动。12、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应务实简朴。职员在安排交际活动时须考虑以下重要因素:(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3)消费项目是否合法。13、公司对外部单位或个人支付佣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下列原则:(1)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2)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14、职员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职员于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一律上缴公司处理,不得据为己有。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上司。15、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职员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16、职员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包括不获取报酬的活动)。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3)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公司的商业竞争;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17、涉及到公司的招标或者议标的项目(如:展览、印刷),除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外还必须要求本部门一个同事或相关职能部门的同事全程参与价格谈判工作,并在最终确定的合同上签字确认。18、按时参加部门的工作例会,对无正当理由缺席或迟到的,罚款50元/次作为部门活动基金。19、对于早上迟到并没有特殊原因说明的,部门经理拒签迟到情况说明。对于一周之内无故迟到两次以上而影响到部门正常工作和声誉的,罚款50元/周作为部门活动基金。对于一个月无故迟到八次以上的同事,由部门经理劝退出策划推广部。第二部分部门架构以及职责划分1、岗位设置图2、部门编制项目策划师岗编制等于项目数量,其它岗位为1人。3、部门使命负责项目的产品定位、营销策划、售前管理、品牌管理,对项目的最终销售业绩负责。4、部门职责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