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行为实施方案一、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素质通过大规模、高频率、全方位的宣传和开展各种主题活动,使《*市市民文明公约》、《*市市民行为规范》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法律依据、方法措施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一)加强社会宣传各级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爱卫会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我是*文明人”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较大规模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志愿者清扫等社会宣传、社会动员、社会实践活动。(二)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在《*日报》、《*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天刊播“市民行为规范”公益广告,在*新闻网、*传媒网、*网、中国*网、*信息港、*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等市级主要网络媒体主页设置“市民行为规范”公益广告;在各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大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意义、方针政策、法律依据、方法措施,宣扬先进典型、公开曝光不讲文明的行为及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三)加强公益广告宣传交通、城管等部门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公路收费站、主要道路出入口,以及人流较为密集的广场、商业街等公共区域设置公益性电子屏幕或广告牌、温馨提示牌,公布市容环境管理及处罚规定,提醒城乡居民自觉遵守,增强城乡居民自我约束意识。(四)加强集镇街头宣传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场镇街道、广场以及农家院落设置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和小册子,组织文艺演出、开展有奖知识问答、制作宣传板(墙)报等活动。(五)加强旅(游)客宣传移动、联通、电信、网通等通讯部门通过手机、小灵通、第1页共5页大灵通短信平台发布*市容环境管理及处罚规定等信息,交通、旅游部门在所有抵达的长途客车、火车、飞机及市(县)城内的公交车上广播宣传*市市容环境管理及处罚规定,公交车、客车驾驶员、乘务员、导游义务告知乘客、游客相关信息,使外地旅(游)客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从而规范个人行为。(六)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法规及市民行为规范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义务宣传、清扫保洁等实践活动,培养文明卫生意识,并将干部带头遵守规章规定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七)加强学生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把市民行为规范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师生参加义务清扫保洁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讲文明、爱卫生”的好习惯。(八)加强居民教育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职业技术及就业培训,对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城乡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市民行为规范教育。二、革除陈规陋习,规范居民行为各级各类执法部门齐抓共管,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规范,采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制止、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打造地洁路畅、文明有序、安宁和谐的城乡环境,培养城乡居民法制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提升文明素质。(一)爱护公共卫生1.城镇沿街路(巷)各单位、店铺、住户须自备清洁工具(一个垃圾桶、一把扫把、一把刷子、一瓶清洁剂、一块抹布),勤打扫,保卫生,做到门内达标、门前整洁、门厅及墙面清洁;门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封口,直接投入定时清运车或生活垃圾中转站(池),实行有偿清运;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等建筑垃圾应在门内或施工防护墙(围)内收集存放,于晚8:00至凌晨6:00自行密闭清运至建筑垃圾处理场,运输途中第2页共5页不得遗撒、泄漏、飞扬。任何人不得向室外乱倾乱倒垃圾、污水,不得在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或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及散发商业广告传单。2.城市经营餐饮业的店铺内必须设置规范固定的给排水设施和垃圾桶(箱)等卫生设施,安排足够的加工作业场地,一律使用天然气、煤气、电等清洁燃料,不得户外烧、烤、煎、炸、炒、蒸、煮食物。3.城市建成区内不得经销粉尘商品,已设置的废品收购、储存、分解、加工点,原煤、精煤、焦煤等燃料和砂石、水泥、石灰、滑石粉等建材销售点及铁器加工作业点,一律限期搬迁至城市建成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