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和《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2009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做好我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建立社区干部“考试入围、面试确定、选举产生”机制,高标准、高质量依法选好、配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不断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全面提高社区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二、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根据全省统一届期的要求,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09年6月底结束。各县、区根据时间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安排具体选举时间。凡未与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居委会都纳入此次换届选举范畴。整个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选举准备阶段(5月1日—5月10日)。1.教育培训。各级要分级分批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市、县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参与居委会换届的工作人员和居委会直接参加选举工作的有关人员。通过培训,要使每个参加培训的人员熟悉并掌握选举操作规程,把思想统一到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来,增强认真贯彻《居委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其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第1页共6页2.宣传动员。各县、区和街道办事处要分别召开换届选举动员会,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社区公示栏、信息板等多种媒体和载体,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步骤、投票方法,确保社区居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确保居民参选率达到法定数量。3.制定工作方案。要采取走访、座谈、发放调查表等形式,深入调查了解基层组织现状、问题、干群思想动态等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并根据调查情况合理分类。对那些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社区,要加大工作力度,进行重点指导,认真排查问题,积极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在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做到指导思想明确、方法步骤清晰、安排部署妥当、措施办法具体。各县区、开发区选举工作方案要在选举前报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提倡社区两委交叉任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25号)精神,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成员可以交叉任职。社区党组织成员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依法选举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1人担任。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二)依法选举阶段(5月11日—6月10日)。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具有极强的程序性、法律性,每一个环节都应发扬民主,依法办事,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科学核定社区居委会干部职数。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汴办〔2007〕52号)规定,社区居委会的成员一般由3—7人组成,1500户以下第2页共6页配3人,1501—2000户配5人,2001—3000户配7人;超过3001户以上的,每超过500户增加1人,但总数不能超过9人。社区居委会干部45岁以下者应占60%以上,其中,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学历。2.推选好社区选举委员会。各社区必须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负责社区居委会选举事宜。推选工作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