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处室工作评比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学校各项工作,提高学校管理品位,使教育目标管理常态化、科学化、数据化,为创建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做好充分准备,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要求:1.各处室要有学年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工作计划、总结;2.日常工作要有详细记录;3.处室安排各种活动要有方案,有总结(结果);4.各处室要积极配合学校大型活动,为学校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5.完成教育目标管理的相关工作;6.做好创特相关工作。二、奖罚分方案:1.完成教育目标管理相关工作好的处室,奖20分,未完成者一票否决;2.各种计划总结按时完成并交办公室备案者,每项奖5分,完成了但没有按时交者,不予奖分,未完成者,每项罚5分;3.日常工作有台帐,按时记载相关情况,奖励2-5分;4.处室活动有方案,有总结者,每次活动奖励10分;5.处室工作有特色,在市以上交流或发表相关介绍文章者,交流每次奖5分,发表每次奖10分;6.处室工作有成效,获得县以上荣誉者,县级奖10分,市级奖20分,省级奖30分;7.处室工作文字档案、电子档案齐备,并在校园网站公布(需要公开)者,奖励10分;8.处室工作出现误差,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10分。三、评比方式:1.各处室相关情况由办公室如实登记,作为评比依据;2.由校级领导于每学期初对上一学期工作进行评比;3.每学期评奖等级及奖励:第1页共2页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6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300元。四、本方案交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于通过之日起实施。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