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处非联办函〔2017〕115号)精神和省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处非领导小组定于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称双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一、宣传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2018年双节期间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让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陷阱,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二、宣传重点(一)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宣传。着重加强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电子商务、私募基金、原始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领域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实际对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企业借贷、信息咨询等名义开展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二)针对重点人群做好宣传。充分利用双节期间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时机,特别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三)针对重点地区加强宣传。高度重视农村地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农村地区非法集资形式、特点、传授途径,有针对性的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商圈、写字楼、学校、居民小区等区域的宣传教育力度。第1页共4页三、宣传方式认真总结和推广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和日常宣传中好的经验做法、宣传素材,结合本地在双节期间人员流动特点、民风民俗等,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通过公益广告、新春佳节宣传品等载体,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宣传教育要进一步下沉工作重心,突出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利用综治网格员、社区、村组工作人员等力量,扎实推动宣传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落、进家庭。四、职责分工1.市委宣传部。负责防范非法集资的舆论引导工作,综合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网络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及时封堵不良信息,警示网民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2.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通过法律法规和案例解读,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揭示非法集资风险。公开报道非法集资重大案件的法庭现场审理、律师辩护、判处结果,使社会公众全面、准确地了解案情真相,从而达到揭露犯罪分子真实面目,震慑犯罪,教育受蒙蔽群众的目的。3.市检察院。负责开展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的宣传,选择已经打击的大案要案进行公开宣传,提高群众识别和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教育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4.市公安局。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剖析犯罪分子投机心理,揭露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5.市工信委。负责对全市融资担保公司开展非法集资检查和宣传教育,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借助移动、电信等通讯平台,及时、快捷发布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公益信息,并对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6.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非法集资检查和宣传教育,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7.市财政局。负责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供稳定的财力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8.市商务局。负责对全市典当公司开展非法集资检查和宣第2页共4页传教育,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9.文广新局。制作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题片,制定宣传教育标语口号,在广播、电视黄金时段播放宣传公益广告。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切实遏制涉嫌非法集资广播传播。对媒体擅自发布非法集资广告的行为要及时制止。10.市维稳办积极稳妥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处非宣传。11.市农牧局要做好农业系统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防范宣传工作;以农民合作社为重点有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