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四专题学习研讨方案(11月上旬—12月中旬)(第四专题:“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一、重点学习内容1.中央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七章:“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改革发展”;第十八章:“提高党的领导水平”;3.《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第六部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4.《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特别是学习谷文昌精神;5.反面典型案例(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违纪违法案件),从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6.**市纪委编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鉴案析规》、《忏悔录》。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并撰写读书笔记。处级以上干部还要结合第四专题内容撰写1篇学习体会。12月1日前将学习体会交到党工部。二、集中学习研讨安排(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时间安排在11月下旬(暂定11月26日上午)。重点发言:王怀毅于浩王培芳林陈彪其他人员作简短交流发言。重点发言要求:1.谈对于第四专题(“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的认识和体会。2.紧扣第四专题内容,结合本人岗位职责和思想、工作、第1页共3页作风实际,认真查摆自己在“严以用权”上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和具体表现、剖析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3.重点发言必须有书面发言稿,并于会后将电子版发给党工部杨永辉。(二)各总支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1月中旬(或下旬),各总支要围绕第四专题内容组织1次总支中心组学习研讨。安排5位干部作重点发言(发言的具体要求见第四大点),其他参会人员作简短交流发言。重点发言必须有书面发言稿,并于会后将电子版发给党工部杨永辉。机关总支中心组学习研讨参加人员。总支委员、机关各支部书记、职能部门副处级干部、部门主持工作的正科级干部。各院(系)总支中心组学习研讨参加人员。院(系)总支委员、副科级以上干部、所属支部书记、支委。各总支中心组学习研讨时,应邀请挂点校领导参加给予点评和具体指导。(请各总支做好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备查)。(三)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各总支要督促所属各支部在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期间,分别组织一次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一次专题研讨。支部第一次集中学习,可安排在11月中旬,主要是由支部书记领学第四专题“重点学习内容”中规定的篇目,并布置下一次集中研讨的要求。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超过10人)可以先确定重点发言人,发言的具体要求见第四大点。支部第二次集中研讨,可安排在11月下旬(或12月上旬),讨论时人人都要发言,既要谈认识体会,也要查找自己的“不严不实”的问题和表现,提出整改措施。如果支部党员人数较多(超过10人),可以由事先确定的5人作重点发言(发言的具体要求见第四大点),其他人员作简短交流发言。(请各支部做好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备查)(四)集中观看“严以用权”警示教育专题片11月中旬(或下旬)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教育内容。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和主持部门工作的正科级干部参加。三、重点研讨内容第2页共3页1.如何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敬法畏纪,为政清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2.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3.如何坚持依法治校,严格按学校章程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4.如何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敢于担责、“为官有为”,勇于担当,努力做出师生满意的工作实绩。四、重点查找的“不严不实”问题聚焦第四专题,深入查找在严以用权,真抓实干方面存在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1.以权谋私、用权不公、专权独断、执行上级政策和党委决定打折扣、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2.脱离实际、违背客观规律,盲目决策、好大喜功、急功近利、搞花架子,胡作为、乱作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