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柏林乡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做好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共XX县区委办公室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通知》(舒办发〔201*〕27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大力选拔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为建设新时代小康柏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总体要求全乡村“两委”换届工作同步推进,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从20XX年5月开始,到9月底前基本完成。——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换届工作圆满顺利。——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党员群众意愿,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班子建设。通过换届促使班子成员素质能力明显提高,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明显提升。——加强基层治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各类配套组织建设,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章制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从严正风肃纪。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第1页共11页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选举健康有序、风清气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二、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一)规范职数设置。村“两委”一般3至5人,具体标准为1500人以下的村3人,1500-2500人的村4人,2500人以上的村5人。其中:村党组织委员会3人,设书记1人,秦桥村、双墩村、界河村、孔堰村、井岗村各设副书记1人、委员1人,其他各村设委员2人;村民委员会3-4人,设主任1名,委员2-3人,每村保持1-2名后备干部。(二)明确标准条件。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资格条件,制定村“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条件“负面清单”,对不能、不宜作为候选人的情形作出明确界定,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热心服务群众、廉洁奉公守法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特别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2)被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近2年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13种重点情形之一的。(3)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开除政务处分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因问责)组织处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或处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4)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参加邪教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带头搞封建迷信活动,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5)在民生、扶贫、“三资”管理等领域,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6)道德素质不高、群众普遍反映不好,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第2页共11页(7)长期不履职、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村“两委”换届候选人:(1)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党纪处分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2)受到调离岗位、降职等组织处理的;(3)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4)个人存在严重违法用地、损害生态环境等行为尚未整改的;(5)在重点工程和中心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或因主观因素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6)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三)优化班子结构村“两委”成员应以35—50周岁为主体,一般要有1名35周岁左右成员。新提名的控制在45岁以下,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