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制件、喷涂件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分发编号:1目的进一步控制塑制件和喷涂件加工质量,为检验/验收此类产品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和依据,进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2适用范围2011年11月23日发布封面2011年12月01日实施发布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制成的电子产品(外壳及有关塑料件)以及喷涂件(含印制品)的检验/验收。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可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3参考文件无。4术语和定义4.1质量缺陷4.1.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4.1.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4.1.3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4.1.4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4.1.5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4.1.6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4.1.7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4.1.8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4.1.9断裂:塑料局部断开后的缺陷。4.1.10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4.1.11油丝(油痕):由于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4.1.12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4.1.13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4.1.14皱皮: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4.1.15分界线不清: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4.1.16针孔: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4.17露底: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4.1.18虚喷: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4.1.19喷花:涂膜厚度不均匀的部位。4.1.20杂物: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4.1.21泛白:涂膜表面呈气雾状。4.1.22污垢:光滑面上的污迹,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中造成。4.2外观检测面的划分(共划分A、B、C、D面,A、B、C面划分见图4.2)4.2.1A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上盖、前端及接口处。4.2.2B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常可见的表面。如:产品的侧面。4.2.3C面: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的表面。如:产品底面。AABC4.2.4D面: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如:产品的内表面及内表面的结构件。图4.2A、B、C面示意4.3缺陷类型4.3.1A类:严重缺陷(CRICITALDEFECT,简写CRI),是指不良缺陷足使产品失去规定的主要或全部功能,或者特别情况下可能带来安全问题,或者为客户或市场拒绝接受的特别规定的缺点。4.3.2B类:主要缺陷(MAJORDEFECT,简写MAJ),不良缺陷足使产品失去部分功能,或者相对严重的结构及外观异常,从而显著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4.3.3次要缺陷(MINORDEFECT,简写MIN),不良缺陷可以造成产品部分性能偏差或一般外观缺点,虽不影响产品性能,但会使产品价值降低的缺点。5判定依据取一般检验水平II,正常检验AQL:A类缺陷为0,B类缺陷为0.4,C类缺陷为1.0。当缺陷位于产品的LOGO、产品名称或图标的40mm内时,应重新审核决定此缺陷是否达到了影响标识、产品名称或图标的程度。在实际执行时依照检验标准的条款或参照产品的封样。6检验方法6.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视力:具有正常视力1.0---1.2视力和色感。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C观察时间:<10s(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s)。6.2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量具)进行测量。7检验项目及标准7.1塑制件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见表1。7.2喷涂件的检验项目及标准见表2。8记录表格检表***表1塑制件检验标准表2喷涂件检验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标准要求检验方法缺陷类型1材质符合图样要求,有样品的应与样品一致,使用电批3.5kg力做安裝孔螺丝扭力测试3~5次,不滑丝、柱位不爆裂;电批A2结构尺寸符合图样要求或试装符合产品要求;圈尺、卡尺A3颜色符合图样要求,有样品的应符合其要求,不可有明显色差;目测A4变形、耐高温100mm范围内不直度、不平度小于2mm;在60℃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