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助学贷款政策,帮助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07〕14号)和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XX省银监局《关于印发XX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贷发〔2009〕184号)及《XX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黔教贷发[2009]20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对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确保全区每一个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和完成高等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二、组织机构㈠成立*特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特区政府副区长)副组长:*(特区教育局局长)*(特区财政局局长)成员:*(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第1页共5页*(审计局)*(银监办)*(农行*支行)领导小组下设*特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于特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教育局),工作人员由特区教育局内部调剂,机构为非新增机构,不另设编制和职数。㈡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教育局职责。资助中心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负责宣传、收集、整理、汇总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信用助学贷款需求等信息;对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学生信用和贷款资格评议小组,确定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名单,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初审等管理工作;接受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代理结算银行的委托,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受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委托催还贷款;负责向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等学校和代理结算银行定期报送贷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加强与高校的沟通,避免重复贷款。财政局职责。在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中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风险补偿金,加强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参与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参与协调有关事项,并足额安排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业务经费。民政局职责。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由乡镇民政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签字人需签规范全名,以便录入系统)。监察局职责。负责监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过程。公安局职责。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户籍审查、维持办理过程中的秩序及维稳工作。审计局职责。负责审计资助管理中心账务情况。银监办及农行。负责配合资助管理中心办好相关业务。招生办、相关普通高中职责。配合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当年高考招生录取情况及信用助学贷款需求情况,协助做好贷款申第2页共5页请、审批和发放等工作。教育局相关股室。参与资格评定小组工作。三、贷款性质和条件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由财政给予学生在校期间贴息并给予风险补偿金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本付息责任。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须担保和抵押,主要用于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㈡申请*特区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