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东北区域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实施细则VIP专享VIP免费

东北区域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实施细则_第1页
东北区域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实施细则_第2页
东北区域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实施细则_第3页
东北区域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发布编制说明为满足东北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促进风电企业涉网设备、装置、设施及安全、运行、技术管理水平提高的需要,依据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关于<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的通知》(办安全【2009】72号)、《关于切实加强风电场安全监督管理遏制大规模风电机组脱网事故的通知》(办安全〔2011〕26号),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0〕433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风电场功率预测预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7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182号)以及目前最新发布的《大型风电场并网设计技术规范》(NB/T31003-2011)等技术标准的要求,结合东北区域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实际,在国家电监会《风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待发布版)的基础上,国家电监会东北监管局组织部分区域电力专家、安全评价机构评价师编写了《东北区域风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本次修编将部分条文进行了适当的调整、细化、删减和补充,使《细则》评价项目内容更加具体、系统、规范,更加便于评价。本次修编后,《细则》仍难免存在不妥,不当之处。在试行过程中恳请从事电力生产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评价机构的评价师提出宝贵意见,东北电监局将适时组织修订、补充完善,使东北区域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系统、规范。本《细则》主要包含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必备项目和评价项目内容等。用于规范和指导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具有相应的约束效力,各评价对象、评价单位及其人员、评审人员均须依据《细则》开展评价工作。本《细则》由国家电监会东北监管局提出并发布。本《细则》由国家电监会东北监管局安全处组织修编。本《细则》参加编写单位:东北电力科技咨询培训中心、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天元劳动安全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东科电力有限公司、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黑龙江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本《细则》主要参加人:孙琪凡、赵生麟、朱德汇、杨铁忠、孙玉成、闫振宏、沙起生、于波、姚洪斌、桑维山、于立友、张廷辉、杨颖、姜海雷、郭琳、洪涛、乔耀伟、盛天鹰、郝崑、侯岗、佟强、张琳琳、杨志国、黄志强、刘凯。本《细则》由闫振宏、候岗进行汇总整理。并网安全必备条件评价项目细则序号项目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权重必备条件安全与运行管理评价项目1.1风电场应具有齐全的立项审批文件,按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查阅项目核准文件等有关文档、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主席令第23号)第十三条;《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A1.2风电建设项目应具备电力监管机构对发电机组调试运行申请的批复文件。查阅电力监管机构对发电机组调试运行申请的批复文件。《东北区域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东电监市场【2008】169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A1.32008年以后(含2008年)核准的风电场应符合国家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的批复文件。查阅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预评价或“三同时”验收的批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6号令)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条;国家电监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第二条、第五条。A1.42008年及以后核准的风电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应具备电力监管机构准予备案文件。查阅电力监管部门该项目的备案回复。《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监管办法(试行)》(东电监安全【2011】95号)第三条A1.5风电场应与所在电网调度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或《临时调度协议》(试运期间)...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