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根据综治委《关于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国、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城关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城乡社会治安秩序,深入排查整治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扭转一些地区社会治安混乱的局面,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健全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长效工作机制,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工作重点具有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或恶势力犯罪严重的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聚居区;刑事案件上升,治安案件高发,“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多发的区域;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案件多发区域;“******”等邪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突出的区域;治安复杂的村(社区)、街巷;车站附近旅社、娱乐场所社会丑恶现象突出的区域;无照经营、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阻挠施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黑市交易等问题突出的区域;强买强卖、强讨强要等问题屡治不绝的区域;盗割输电电线、电缆以及通讯设施现象严重的区域;学校周边治安混乱区域;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区域;其他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强烈的区域。三、工作步骤(一)深入排查阶段(2010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深入动员,充分发动各级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各派出所、村、社区、各综治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大排查活动,了解和掌握治安混乱地第1页共21页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查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综治办、公安机关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组织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4月17日前,各派出所、村、社区、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分别填写集中排查情况呈报表,报镇综治办统一汇总上报。镇综治委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一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警示单位,加强整治和工作调度。(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4月下旬至9月30日)。对排查的社会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场所)和突出治安问题,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主办单位和协作单位,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行动。对情况复杂,经多次整治仍得不到有效改观的地区,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亲自包点督办,同时派出所工作组驻点督导,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突出的地方,镇综治委和公安部门要挂牌督办,必要时由县综治委挂牌督办,切实加大督导力度。(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立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长远发展,把排查整治与建设改造有机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统筹考虑,整体规划。要加强和完善社会服务与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完善社会公共服务。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管理模式,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注重加强村(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综治机构、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区警务室等政法综治力量建设,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解决问题。(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2月1日至12月28日)。根据县综治委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扎扎实实地抓好排查整治的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治安混乱的状况和秩序是否得到明显改观;影响治安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第2页共21页和解决,各种治安隐患是否得到及时消除;群众的安全感是否得到明显增强;是否研究制定了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等。重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派出所、村、社区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告镇综治办。四、各阶段工作4月份1、动员部署;2、制订下发方案、成立专门组织;3、部署排查行动、召开工作调度会;4、散发张贴整治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