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为深化审计监督,推行审计全覆盖,加强审计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国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xx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构建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全力助推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有序推进,为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二、监督原则(一)依法有效。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订监督办法和监督细则,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二)责任明晰。依法依规认真梳理行政职权,公布权力清单,明确与权力相对应的监督责任,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三)协同监督。根据工作性质和业务范围,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信息互通、相互衔接,实现监督范围全覆盖。(四)公开公正。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将监督内容、监督程序、监督方式、监督结果等相关信息对外公开,切实将监督工作纳入公众的监督之下,既要防止监督缺位,又要防止监督错位和越位。二、监督事项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镇政府和街道办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第1页共5页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5.县属国有企业、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6.县政府部门、镇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进行审计监督。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三、监督方式(一)监督流程1.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成审计组,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编制审计方案,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3.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县审计局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县审计局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县审计局。4.县审计局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二)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采取下列方法向有关单位和个第2页共5页人获取审计证据:1.通过检查、查询、观察、监督盘点、询问、外部调查、发函询证、重新计算、重新操作、分析等方法;2.通过收集原件、原物或者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证明材料;3.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和谈话内容作出记录,或者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会议记录材料;4.记录审计实施过程和查证结果。四、主要分工一般审计事项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所定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实施;重要(大)审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组成综合审计组统一组织实施。五、责任追究(一)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二)被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