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和卫生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关于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43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遵循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深化我省“315”(完善监管机制、补偿机制、服务机制,突出中医药特色,使群众就医费用基本稳定、自费比例下降、报销比例上升、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改革模式,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和中西医并重,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走出一条具有甘肃特色的县级医院改革之路。(二)主要目标。推进综合改革,完善县级医院管理体制、法人治理机制、药品采购机制和运行补偿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约束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通过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力争到2015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三)功能定位。县级医院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和农第1页共64页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并与城市大医院分工协作,主要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二、主要内容(一)改革补偿机制。1.取消药品加成。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的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性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进行补偿。2.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严禁医院贷款、集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合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使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公立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提高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3.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县级政府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责任,逐步化解医院建设债务,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提高公立医院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调动人员积极性,适当提高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标准。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医院平均工资水平与第2页共64页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4.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全面推进试点医院总额预付、按病种、人头、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改革,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科学合理测算和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