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实施规范1.本评分实施规范适用于成都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专业评定标准中与本评分实施规范中通用的部分参照本评分实施规范执行。2.本评分实施规范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3.在评分实施规范中的评审描述列中,评审单位应根据达标标准及相应评分方式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现场评审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4.评审采用查阅文件、现场检查、人员询问和笔试的方法进行。其中:1)参加询问、笔试人员数量(比例)与企业从业人员数(P)的关系规定如下:P≤100,抽10人;100
1000,抽5%。参加询问和笔试的人员必须包含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作业人员。2)设备设施、物品的抽检数量(比例)与企业现有设备设施、物品(H)数量的关系规定如下:H≤10,抽100%;101000,抽5%。5.参与笔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折合成系数计入到第5要素的考核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第5要素的实际得分=参与笔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100×第5要素评定得分,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6.本评分实施规范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7.标注“★”符号的项目为必须整改项。8.本评分实施规范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9.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等要求(见下表),并且完成必须整改项对应存在问题的整改。标准化得分安全绩效≥601.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集团公司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2.考评企业为集团公司的,所属成员企业应全体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成都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表自评/评审单位: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一级要素二级要素基本规范要求企业达标标准标准分值评分方式(必须整改项用“★”标出)自评/评审描述实际得分一、目标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41.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2.制度未以受控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3.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2分;4.制度未能明确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任一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2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61.无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不得分;2.目标未以受控文件印发的,不得分;3.目标内容未包括工伤亡事故率、火灾事故率、生产经营性有责交通事故或物损事故率、安全生产责任书签约率100%、在岗员工安全教育率100%、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事故隐患整改率、职业危害检测合格率100%、职业健康体检率100%等内容的,扣3分;4.目标未按照第3条的要求制定的,每处扣1分。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41.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的,不得分;2.目标年度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任缺一项的,不得分;3.目标未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的职能制定实施计划的,扣2分;4.任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